加入日期: | 2021.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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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6.01 |
招标代理: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区: | 绍兴市 |
内 容: | ***城*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名称)经省发改委浙发改设计[****]**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城*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起点为**路站, 终点为越兴路站, 线路长**.**公里,均采用地下线敷设,设车站*座(其中**站由*号线同期实施),设袍江车辆段,设 |
关键词: | 轨道交通 |
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名称)经省发改委浙发改设计[2019]99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起点为越西路站, 终点为越兴路站, 线路长10.80公里,均采用地下线敷设,设车站9座(其中镜湖站由1号线同期实施),设袍江车辆段,设1座主变电所,为袍江两湖主变电所,2号线一期工程总投资额为101.31亿元,建设地址位于绍兴市,计划于2023年建成。项目业主为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集成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设备集成管理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包括:在机电系统、供电系统实施过程中提供全过程集成管理及监造服务等,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估算(或概算)造价74662.69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资质;
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一项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铁路工程)供电设备(或机电设备)系统的设备集成管理服务项目。注:该业绩可以是单独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铁路工程)的供电设备(或机电设备)系统的设备集成管理服务,也可以是含有供电设备(或机电设备)系统的设备集成管理服务;证明材料:合同复制件,其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执业资格;
2、/。
(三)其他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本条内容不适用,修改为: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
2、投标文件中拟派从业人员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3、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1年05月06日至2021年05月11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省公共资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1年05月12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1年05月26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1日 15: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3、 ?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光盘,样品等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或样品存放室)。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招标人地址: |
*** |
联 系 人: |
潘工、陈工(招标代理)、毛工(业主)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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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日 期: |
2021年4月29日 |
发布日期: |
2021年05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