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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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6.01 |
招标代理: | 广东科安达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街道办事处公共卫生防疫消杀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香华路**号嘉丰花园一期*栋***房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KAD**ZHGZ****-**M 项目名称:******** |
关键词: | 卫生 街 |
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公共卫生防疫消杀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珠海市香洲区香华路56号嘉丰花园一期3栋202房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5月2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KAD21ZHGZ0428-58M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公共卫生防疫消杀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30,000.00元
最高限价:33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公共卫生防疫消杀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其他:无
4.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6月1日到2022年5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投标人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5.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6.按照《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投标人须具有在项目所在地注册的备案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 年5 月 6 日至 2021 年 5 月 12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香华路56号嘉丰花园一期3栋202房
方式: 现场报名购买。
售价(元):300元/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 5 月 27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香华路56号嘉丰花园一期3栋202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 现场报名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公告发布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香洲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hxz.gov.cn/xxgk/tzgg/index.html);
(3)广东科安达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gdkeanda.com/)。
备注: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6)<财政部印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库〔2019〕41号)等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科安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
广东科安达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5月6日
附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稿)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公共卫生防疫消杀采购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