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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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5.17 |
招标代理: | 广东弘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局办公大楼亮化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金汇大道**号鑫金汇建材家居广场条铺**栋***-***号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B*******CS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南雄市公安局办公大楼亮化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韶关市浈江区金汇大道88号鑫金汇建材家居广场条铺10栋306-307号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05月17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B2021006CS 项目名称:南雄市公安局办公大楼亮化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9396.00元 最高限价(如有):149396.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南雄市公安局办公大楼亮化设备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交货并安装验收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初次报价响应文件中提供下列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须另附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参照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单位负责人***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可参照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报价。 (6)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06日至2021年05月1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韶关市浈江区金汇大道88号鑫金汇建材家居广场条铺10栋306-307号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7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韶关市浈江区金汇大道88号鑫金汇建材家居广场条铺10栋306-307号。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1年05月17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韶关市浈江区金汇大道88号鑫金汇建材家居广场条铺10栋306-30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凭以下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磋商文件: ①、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五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2. 须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雄市公安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弘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发布人:广东弘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 年05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