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2、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4、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20年6月份或2020年6月份以后至今任一月份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扫描件(必须加盖相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业务公章),同时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前述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明细清单以内 5、农药经营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原件 ------以上资料均需彩色原件扫描上传。
供应商携带公告中要求的资格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于 2021 年 5月11日上午8:00--11:00时、下午13:00--15:00至崇明区城桥镇西小港路96弄3号601室进行资格审核(网上报名成功后)。(检验未通过,则拒绝其投标)。逾期不予办理。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