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心机房设备维保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采购编号:GDFL2101Q03N112
二、 采购项目名称: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心机房设备维保项目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36000.00元
四、 采购数量:一项
五、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5.1 项目采购内容: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心机房设备维保项目一项
5.2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六、 供应商资格:
6.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加盖公章)
6.2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原件)
6.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2日期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1) 分别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复印件;
2)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应同时放入响应文件中。
八、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5月18日9时30分至2021年5月18日10时00分。
响应截止时间:2021年5月18日10时00分。
九、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御海湾10栋1001号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 磋商时间:2021年5月18日10时00分。
十一、 磋商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御海湾10栋1001号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 本公告期限/竞争性磋商文件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0日止。
13.1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gdflzb.com)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三、 联系事项
(一) 采购单位: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524022
邮箱:gdflzb@126.com
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