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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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5.27 |
招标代理: | 佛山市悦建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佛山市 |
内 容: | ***更合镇**个村民小组实施分散式净水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O)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更合镇**个村民小组实施分散式净水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O)已由******发展和改革局 以 明发改投审〔****〕*号 批准建设,项目招标编号: GC****(GM)XZ**** |
关键词: | 设计 |
高明区更合镇22个村民小组实施分散式净水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O)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高明区更合镇22个村民小组实施分散式净水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O)已由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明发改投审〔2021〕6号 批准建设,项目招标编号: GC2021(GM)XZ0020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水利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采购、运营维护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高明区更合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2020年12月13日印发《佛山市高明区农村饮用水供水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和《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农村饮用水供水工程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对不具备市政供水条件但愿意加装净水设施的22个村民小组实施分散式净水工程建设,提升农村自建饮水工程水质。22个村民小组实施分散式净水工程建设主要内容:新建设备房、净水设备、运营维护管理等,估算投资1473.10 万元(其中:土建费(含预备费)491.15万元,设备材料采购费819万元,勘察设计费72.59万元等)。
运营维护管理费111.21万元,净水设备站维护管理费包括设备基本运行费用和日常维护费用,22个自然村净水设备站维护管理总费用约为370689.6元/年,其中22个自然村3年内平均用水量为159505m3/年,折合成单价约为 2.324元/m3。
2.3 本招标项目共分 1 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具体招标内容包括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维护一体化招标。
(1)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按业主要求)、项目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及施工现场配合、设计总体管理、结算编制等。
(2)设备材料采购: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
(3)施工总承包:包括工程准备阶段、工程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含竣工验收资料编制整理、备案等)、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预见因素处理,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采购及施工部分的工作要求含以下:
水源净水设备的采购、制作、运输、系统整装、现场拼装装砌、系统调试、系统性能测试、合格验收、培训、环保合格验收及附属设施的建设等,具体供货内容及要求以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从采购到安装的全过程费用。
(4)运营维护管理:负责项目运营维护及运营期满后按发包人要求办理项目移交等。
运营维护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相应的药剂费、人工费、电费、自来水费、设备运行费、净水处理、余泥外运合法处置、设备维护与维修费、管理维护费、利润、税金以及为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并达到出水指标要求的一切运营维护费用。
本项目招标暂定总限价为人民币1382.43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含预算费)招标控制价暂定为人民币67.51万元、工程施工费招标控制价暂定为人民币442.04万元(包含工程施工及预备费等)、运营维护管理费及设备材料采购费的总招标控制价暂定为人民币 872.88万元(其中:运营维护管理费总价招标控制价为111.21万元(运营维护管理费的单价招标控制价为2.292元/m3),设备材料采购费招标控制价暂定为761.67万元)。
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费率报价:
(a)勘察设计费和设备材料采购费报价费率范围为0≤投标费率≤93%。
(b)工程施工费报价费率范围为0≤投标费率≤90%。
(c)运营维护管理费单价报价费率范围为0≤投标费率≤100%。
2.4 计划工期:服务期(工期)为1275个日历天,其中:
1、设计工期(含预算编制)30个日历天;
2、 项目监理单位开工令发出后15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施工和设备安装且竣工验收合格;
3、运营维护期自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为1095个日历天(3年)。
2.5 承包方式:包勘察(按业主要求)、包设计、包施工、包设备及材料采购的安装和管理、包运营维护、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税金等相关的全部工作,固定费率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
2.6.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下一阶段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项目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2.6.2施工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及相关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水质检测参数须符合国家、省或相关行业验收标准,须达到合格或以上质量标准。
2.6.3 运营维护质量要求:净水设施正常运行并达到出水指标要求,且符合招标人的考核要求。
2.6.4 主要设备质量要求: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在产品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对产品中的超滤膜组件提供五年免费保修和维护,并提供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的免费5年技术服务。
2.6.4.1超滤膜组件五年保质要求:每年对每套超滤膜组件进行一次现场免费维护,出现以下情况,厂家要对超滤膜进行现场化学清洗和通气试验,若膜出现漏气、破损、老化等现象,则要免费更换超滤膜:
(1)当出水浊度出现持续(大于1分钟)高于0.5NTU,且经过清水反冲洗后,仍不能持续稳定低于0.5NTU,或者浊度出现超过1.0NTU的情况。
(2)当出水细菌总数出现高于50CFU/ml,且经过清水反冲洗后,仍不能稳定低于50CFU/ml,或者细菌总数超过100CFU/ml。
2.6.4.2对除铁锰设备(除铁锰过滤器)、变频增压设备、pH调节装置、消毒系统和管道、阀门、泵等配套产品提供一年免费保修和维护,并提供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的免费5年技术服务。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处于有效期。
4.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工程设计、施工两项资质和运营维护要求:
4.2.1有效的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以下(1)、(2)项设计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4.2.2有效的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3运营维护管理(含设备材料采购):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2.4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 名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有运营维护管理的单位为牵头人。
4.2.4.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4.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4.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4.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4.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4.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
体各方。
4.3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施工成员单位)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指联合体中具有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的成员单位)。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施工成员单位)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
4.5.1 对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
4.5.2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施工成员单位)拟派驻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
4.5.3 需提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施工成员单位)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 11月至2021年 4 月)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
4.5.4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4.6 对专职安全员的要求(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施工成员单位)
4.6.1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施工成员单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 11 月至2021年 4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6.2 施工项目负责人***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 5 月 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缴交招标文件费用(现金缴款),投标人凭收费回执递交投标文件,否则不予接收。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 2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
√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
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要求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中标候选人应在
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及时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 5 月 27 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1年 5 月 27 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水利所 |
招标代理机构: |
佛山市悦建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 |
地 址: |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沙村东镇六巷84号103铺 |
邮 编: |
528524 |
邮 编: |
528000 |
联 系 人: |
麦先生 |
联 系 人: |
谭小姐 |
电 话: |
0757-88849820 |
电 话: |
0757-88516699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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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757-88516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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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6 日
招标公告编制人:佛山市悦建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