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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工程PPP项目第三方测量检测(合同编号C1354)

信息发布日期:2021.05.06 标签: 广东省招标 深圳市招标 轨道交通招标 
加入日期:2021.05.06
截止日期:2021.05.26
招标代理: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深圳市
内 容: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 城*轨道交通**号线工程 项目编号: ****-******-**-**-****** 是否重大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城*轨道交通**号线工程PPP项目第三方测量检测(合同编号C****) 招标项目编号: ****-******-**-**-********* 工程类型
关键词: 轨道交通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 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工程 项目编号: 2017-440300-81-01-103189
是否重大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工程PPP项目第三方测量检测(合同编号C1354) 招标项目编号: 2017-440300-81-01-103189003
工程类型: 勘察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
是否场外工程: 行政监督部门: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1年05月06日09:00时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21年05月26日18:00时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2021年05月16日17:00时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2021年05月21日17:00时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备注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港铁中铁电化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李工
办公电话: *** 传真: ***
手机号码: 13823663306 电子邮箱*** ***
通讯地址: ***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向工、杨工
办公电话: ***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 2017-440300-81-01-103189003001
标段名称: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工程PPP项目第三方测量检测(合同编号C135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05-26 18:00
招标部分估价: 330 万元 计划总投资: 2292691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工程PPP项目第三方测量检测单位应根据国家和深圳市有关检测的相关办法,负责本工程的控制测量检测、工程测量与测量管理工作等检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工程地址: ***
评标方法: 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 逐轮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保证金: 6 万元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概况: 详见招标文件
企业资质要求:
其他资质: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需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或国家测绘局颁发的甲级测绘资格证书;2、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独立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100万或以上的轨道交通工程(地铁工程)施工控制测量或施工测量检测(测量监理)项目;3、已承担招标项目首级控制网建网工作的单位将不被推荐为本项目中标人。
项目负责人*** ***
业绩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 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信息
序号 文件名
重要提示: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4、联合体投标人,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5、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否则投标将不予受理:

(1)参加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程的企业必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zjj.sz.gov.cn)《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境外企业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流程如下: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我要登录网上投标系统→开始登记;

(2)办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http://zjj.sz.gov.cn/jsjy/)“办事服务”中《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3)办理电子招投标服务,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http://zjj.sz.gov.cn/jsjy/)“办事服务”中《电子招投标服务注册指南》;

(4)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首页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6、资格预审项目办理流程详见《关于资格预审类项目办理流程优化的通知》(http://zjj.sz.gov.cn/jsjy/zxsz/tzgg/zytz/201708/t20170817_8148171.htm)。
7、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联合体主体,下同)法定代表人或投标员,持数字证书(机构证书)或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

8、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ztfw/gcjs/gzgg/content/post_7384572.html。
9、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10、我市已建立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电子平台(http://zjj.sz.gov.cn/jsjd/web/index)。对相关异议或者投诉的受理,以及答复或者处理决定的告知和公开,均在电子平台上进行,异议和投诉处理的往来资料均在电子平台永久保存。招标投标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凭数字证书直接登录电子平台提出异议或者投诉,跟踪处理进程,签收异议答复函和投诉处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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