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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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5.17 |
招标业主: | 天津市蓟州区文化和旅游局 |
招标代理: | 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天津市 |
内 容: | 项目概况 蓟州区文化设施布局规划(文旅融合)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xh****-jzq-*** 项目名称:蓟州区文化设施布局规划(文旅融合) 采 |
关键词: | 规划 |
项目概况
蓟州区文化设施布局规划(文旅融合)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xh2021-jzq-009
项目名称:蓟州区文化设施布局规划(文旅融合)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整合蓟州区文化资源,凸显地方文化特色,统筹文化设施布局,完善蓟州区城乡文化设施布局体系,提升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标准和水平,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紧跟国家新时代新发展阶段的趋势,结合天津市文化设施布局的上位规划,结合本区文化设施规划建设现状与国土空间规划定位、十四五发展规划等总体要求,协调文化旅游事业的发展,配合其他专项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编制蓟州区文化设施布局规划(文旅融合)。本项目不接受国外服务商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并报送成果(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2.服务地点:天津市蓟州区。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
(三)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残疾人企业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投标截止时间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B.投标截止时间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2021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2021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情况说明,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见附件9);4.投标人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06日 至 2021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
方式:报名时须携带投标单位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盖公章(法人未到场提供)原件和报名人身份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现场购买,并携带U盘拷贝电子版磋商文件。 注:上述证件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报名时核对后,证件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留存,其他证件原件退还报名人。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1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为保证供应商权益及项目的顺利进行,有关该项目的澄清、更正及中标成交信息等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请已报名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看与本项目有关的变更公告内容,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不再另行通知变更内容。对于因未及时查看变更公告内容及未在投标文件中做出变更响应的投标人,由此所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负责,与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无关。同时,如有其他网站转载则仅供参考,采购人和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蓟州区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