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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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5.21 |
招标代理: | 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参照《****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企业债券承销机构选定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 |
参照《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2021年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企业债券承销机构选定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 HYGY-2021050101
二、采购组织类型:公开招标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021年度企业债券承销机构选定,债券品种:企业债;拟发行不超过20亿元,具体以发改部门批复为准,可分期发行,发行期限不超过7年,利率随行就市,按资金需求择机分批发行。募集资金用途: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等。采购预算: 总承销费率≤0.6%。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供应商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2)须是具有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五、报名、购领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报名单位准备好报名资料送达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括苍西路20号1号楼5楼)报名。报名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地址、电话:***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元整(招标文件售出概不退还)。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5月21日9时30分整;
六、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升平路77号(原府后路77号)龙湾区行政服务中心西裙楼三楼收标区。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5月21日 9:30
八.投标地点: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升平路77号(原府后路77号)龙湾区行政服务中心西裙楼三楼收标区。
九、开标时间:2021年5月21日9:30(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升平路77号(原府后路77号)龙湾区行政服务中心西裙楼三楼开标室。
十一、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二、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按本公告附件,原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 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多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 具有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明资料
5) 企业简介。
6) 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参与投标,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注: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报名的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供应商,凡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地方只需联合体牵头人盖章或签字。(除联合体协议书之外,联合体协议书需各联合体成员盖章、签字。)
十三、其他事项:
1、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2、 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含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文件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 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按《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4、 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15067813900 传真:***
采购人名称: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同级国企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国资)
地址:***
联系电话:0577-85600198 传真:***
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2021年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企业债券承销机构选定项目招标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详见附件),并公开征求投标人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投标人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1年5月6日下午17:00前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先将扫描件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3340530@qq.com,并同时将该原件书面寄至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天翔,联系电话***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三、附本项目采购文件
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30日
(4.30定稿)2021年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企业债券承销机构选定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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