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1.04.30招标公告 > 第三届中国西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展厅设计及搭建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第三届中国西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展厅设计及搭建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4.30 标签: 重庆市招标 设计招标 
加入日期:2021.04.30
截止日期:2021.05.12
招标代理:重庆鹏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区:重庆市
内 容: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受****新示范项目管理局委托,对第三届中国西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展厅设计及搭建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万元) 磋商保证金(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 第三届中国西部国际投
关键词: 设计
 
招标公告正文


重庆鹏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中新示范项目管理局委托,对第三届中国西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展厅设计及搭建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万元)

磋商保证金(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

第三届中国西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展厅设计及搭建服务

48

8000

1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报名、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网站、市中新项目管理局公众信息网(https:// www.cci.cq.gov.cn)上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内容。

(二)磋商文件发售、报名

1.发售期:2021年4月29日-2021年5月11日17时00分(工作时间)

2.售价:人民币300元/分包(售后不退)

3.磋商文件购买方式:

3.1汇款购买

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磋商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

户名:重庆鹏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较场口支行

账号:123906511610606

3.2现金购买

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到重庆鹏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

4.报名方式:在报名和磋商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报名才被接收。

4.1非现场报名方式:

将磋商文件汇款凭证、《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8501629@qq.com(邮箱)。

4.2现场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重庆鹏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

(三)磋商地点:重庆市中新示范项目管理局3楼会议室

(四)磋商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2021年5月12日14:30开始,2021年5月12日15:00截止。

(五)磋商时间:2021年5月12日15:00

(六)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市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网站、市中新项目管理局公众信息网(https:// www.cci.cq.gov.cn)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七)超过磋商截止时间递交的磋商文件,恕不接收。

(八)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十)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递交

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磋商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将磋商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磋商时间前一日北京时间17:00。

保证金账户:

户名:重庆鹏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较场口支行

账号:123906511610606

2、保证金退还方式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十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中新示范项目管理局

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鹏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