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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年度龙泉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网上服务市场印刷定点采购(增补)项目承诺入围的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4.30 标签: 浙江省招标 丽水市招标 龙泉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4.30
地 区:龙泉市
内 容:****-****年度***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网上服务*场印刷定点采购(增补)项目承诺入围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受***财政局委托,***公共**交易中心就“****-****年度***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网上服务
 
招标公告正文

 

 

2021-2022年度龙泉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网上服务市场印刷定点采购(增补)项目承诺入围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受龙泉市财政局委托,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2021-2022年度龙泉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网上服务市场印刷定点采购(增补)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采购方式:采用注册承诺入围方式进行

、采购范围:本次承诺入围范围为龙泉市

四、参加承诺入围供应商须知:

(一)项目编号:CGCN2021-001

(二)项目名称:2021-2022年度龙泉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网上服务市场印刷定点采购(增补)项目

(三)服务内容:

标项

内容

总优惠率

1

印刷服务(《印刷业管理条例》出版物:除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装帧封面外,可包含且不限于报纸、期刊、书籍等)

≥10%

2

印刷服务(《印刷业管理条例》其他印刷品:可包含且不限于文件、信封、信笺、资料、图表、票证、证件、名片等)。印刷经营活动,包括经营性的设计、排版、制版、印刷、装订、复印、影印、打印等活动。

≥10%

(四)有效期:合同签订至2022年12月31日。期满后财政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延期。

(五)供应商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承诺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活动,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3、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行政许可证明;经营范围在法定业务许可范围内但正在办理《印刷经营许可证》的供应商,须承诺在自投标截止日30天内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行政许可证明并提交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否则取消入围资格。

4、非在龙泉市行政区域供应商,须在龙泉市行政区域具有分公司或办事处或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提供工商登记或经济合作办登记或相关部门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注册入库的正式供应商或承诺在入围成交结果公告后签订合同前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若已注册完成的供应商须将所有注册申请信息予以更新(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申请”);

6、具备独立开具正式发票资格(即结算时提供发票与供应商的名称要一致);

7、承诺满足《承诺书》(见附件2)的各项要求。

(六)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方式无须报名,以递交承诺响应文件;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ssggzy.com)、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采购公告附件中下载;

3、采购文件文件售价(元): 0元(售后不退)。

(七)承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25 日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2、提交地点: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八)评审及入围原则

1、评审委员会

采购机构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负责对供应商承诺报名文件进行审查、询问、比较、现场实地考察等。

2、入围原则

采用评审专家审核后推荐,具体如下:

⑴供应商须符合本通知“(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及供应商承诺内容是否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⑵经评审专家审核后推荐,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后,签订协议。

3、无效标认定条款

⑴承诺文件未按照要求签署、盖章的;

⑵承诺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所载内容与本项目内容有异的;

⑶承诺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或承诺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不足,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⑷承诺供应商不具备承诺资格的;

⑸《报价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的;

⑹经评审专家审核,供应商所投内容不符合实质性采购要求的;

⑺承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⑻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承诺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领域中,在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履约期间存在违法以及违反政府采购供应商行为规范且情节严重的;

⑼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六的规定,报名供应商被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在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九)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十一协议签订

1、协议签订条件:

⑴已评审入围,且公示后无异议;

⑵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2、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点协议合同签订采用集中签订,具体时间和要求见入围成交结果公告,未能集中签订的供应商须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一个月内完成签订,否则视为拒绝签订协议,自动放弃入围资格处理。

3、对本次承诺入围的供应商若30天内未签约的,限制其下一轮不得参加承诺入围资格。

五、业务交易阶段

1、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承诺的费率优惠、服务承诺等情况,按照内控管理制度,自主确定供应商。

2、交易采用直接议价、二次竞价模式。

预算金额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采购人可以直接择优确定一家供应商进行议价,也可以进行二次竞价。

预算金额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项目,由采购人事先确定需求标准,择优选择三家以上供应商,在承诺的优惠率的基础上再进行竞价。

3、以同级财政部门公布的文件为准。

六、定点供应商履约监督

1、龙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

⑴协议期内,信息发生调整的,供应商应向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申请,报龙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确认后在政采云网上服务市场模块变更、上架。

⑵供应商在特定时间举办的促销活动和优惠政策,如涉及本项目的,采购人有权参加其促销活动和享受其优惠政策。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按规定采购,查证属实的,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2、供应商在政采云网上服务市场中进行交易等一切行为均须遵守相关规定。

3、供应商被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除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外,由同级集中采购机构责令其纠正,并对其作出相应处理,同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拒不纠正、情节严重或涉及行政处罚的,应移送同级财政部门查处,具体内容详见《框架协议指引》。

七、龙泉市财政局、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视情况对入围供应商进行增补。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负责人:曾金   联系电话:0578-7765621      传真:***

地    址: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楼)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龙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7117319  传真:***

地  址:龙泉市华楼街229号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九、解释权

凡涉及本次承诺入围的解释权均属于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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