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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水务集团2021年度钢塑管及配件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4.30 标签: 浙江省招标 宁波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4.30
截止日期:2021.05.24
招标代理: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区:宁波市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象山县水务集团2021年度钢塑管及配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BZJ-20213054G

项目名称:象山县水务集团2021年度钢塑管及配件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2033062

最高限价(元):12033062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钢塑管及配件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033062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钢塑管、配件等;具体详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

备注:

合同履行期限:标项1,自合同签订起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4月30日至2021年05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3.方式:(1)本项目不提供纸制版招标文件,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zfcg.czt.zj.gov.cn/bs_other/2018-03-30/12002.html?_=2018-03-30 11:40:47。(2)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招标文件”下载的招标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不得就招标文件提出质疑投诉,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3)招标文件及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在招标公告及更正公告页面中下载。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

3.开标时间:2021年05月24日09时00分

4.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二)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三)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同时供应商须保证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的手机号码通讯畅通,能够及时收到评标过程中发送的询标通知。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通讯不畅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投标失败或响应不及时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响应文件制作:

3.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响应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3.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3.4本项目供应商仍应准备纸质响应文件。当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交纸质响应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和纸质响应文件的投标方式: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

4.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需按以下要求递交: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响应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为准。

拟在2021年05月21日(含)17:00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业务三部 陈工(收);

拟在2021年05月21日17:00之后,2021年05月24日9:0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

收件人:陈工  联系方式***

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4.2采用现场方式送达的,需按以下要求递交:所有供应商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响应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

5、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6、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上述第4.5.条内容废止。

7、肺炎防疫期间,请各供应商遵守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象山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传    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书面质疑联系人***

联系电话***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投诉受理部门:

名称: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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