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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3-2140GNJLGCGK0394/1/2/3/4/5/6/7/8楼体景观照明提升改造

信息发布日期:2021.04.30 标签: 吉林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1.04.30
截止日期:2021.05.20
招标业主: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招标代理: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区:吉林省
内 容:楼体景观照明提升改造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编号:****-****GNJLGCGK****/*/*/*/*/*/*/*/*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楼体景观照明提升改造,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以长城乡联字[****]*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招标公告正文
 楼体景观照明提升改造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编号:0773-2140GNJLGCGK0394/1/2/3/4/5/6/7/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楼体景观照明提升改造,已由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春市财政局以长城乡联字[2021]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路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一标段:楼体景观照明提升改造一标段;

二标段:楼体景观照明提升改造二标段;

三标段:楼体景观照明提升改造三标段;

四标段:楼体景观照明提升改造四标段;

五标段:楼体景观照明提升改造五标段;

六标段:楼体景观照明提升改造六标段;

七标段:楼体景观照明提升改造七标段;

八标段:楼体景观照明提升改造八标段;

2.2项目编号:一标段:0773-2140GNJLGCGK0394/1;

二标段:0773-2140GNJLGCGK0394/2;

三标段:0773-2140GNJLGCGK0394/3;

四标段:0773-2140GNJLGCGK0394/4;

五标段:0773-2140GNJLGCGK0394/5;

六标段:0773-2140GNJLGCGK0394/6;

七标段:0773-2140GNJLGCGK0394/7;

八标段:0773-2140GNJLGCGK0394/8;

 

2.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拟对2012年以前建设主要街路重要节点且灯具已达到使用寿命的楼体亮化进行提升改造,提升改造41栋和一项街角绿地,拆除256栋。

2.4、招标范围:楼体景观照明提升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建设地点:长春市;

2.6、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1年5月27日;竣工日期:2021年6月25日。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8、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一标段:582.2949万元;

二标段:603.8941万元;

三标段:609.2670万元;

四标段:635.1205万元;

五标段:604.8607万元;

六标段:604.8549万元;

七标段:694.1473万元;

八标段:243.090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电子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七标段: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电子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八标段: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电子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2018年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项目经理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提供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录“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

注:①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

②投标人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须提供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包括技术负责人***

3.4诚信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7年-2019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执行吉林省关于入吉企业信息登记相关规定,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2020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3.11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认定标准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的标准执行。

3.12如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对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开标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3.1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在接到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参加开标活动和随机抽取产生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一致。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1年4月30日8时30分至2021年5月10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5月20日09点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地址:***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选取前3名投标人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路灯管理处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联   系   人: 周秀岳、郑蕾

电        话: 0431-81150785转8015、17743469025

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地址:***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地址:***

邮编:1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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