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29 |
---|---|
截止日期: | 2021.05.08 |
地 区: | 雅安市 |
内 容: |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负责。 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生态环境局乘用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芦竞价-********-**号 项目所在地: *** 采购单位: *****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 刘渝鸿 联系电话: *********** 资 |
关键词: | 乘用车 用车 |
项目名称: | 雅安市芦山生态环境局乘用车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芦竞价-20210429-02号 | 项目所在地: | 芦山县 |
采购单位: | 雅安市芦山生态环境局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资金来源: | 财政拨款 | 采购预算(元): | 180000.00 |
采购方式: | 网上竞价 一次性不公开报价 | 交货时间: | 采购单位与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日起7日内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1-05-08 09:00:00 | 竞价采购公告公示期自公告发布后的次日起计算,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报价时间为3个小时(只能设置在发布公告3个工作日后),只能设置在正常工作时间。 |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1-05-08 12:00:00 | ||
合同签订时间: | 确认成交之日起3日内 | ||
交货地点: | 芦山县迎宾大道9号行政中心数字楼 | ||
相关要求: | 附件:乘用车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相关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雅安市芦山生态环境局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采购项目。 二、货物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乘用车) 1 辆 白色 三、技术参数要求 1、能源类型:汽油 2、发动机:2.0T 186马力 L4 3、变速箱:7档湿式双离合 4、长*宽*高:4712*1839*1673 5、轴距(mm):2791 6、车身结构:5门5座SUV 7、座位数:5 8、驱动方式:前置前驱 9、前悬挂类型:麦弗逊式独立悬挂 10、后悬挂类型:多连杆式独立悬挂 11、助力类型:电动助力 12、行李箱容积(L):495-1780 13、车身制动: 前制动类型 通风盘式 后制动类型 盘式 14、驻车制动类型:电子驻车 15、前轮胎规格:235/55 R18 16、后轮胎规格:235/55 R18 17、油箱容积(L):60 18、排量(L):2.0 19、排量(mL):1984 20、进气形式:涡轮增压 21、气缸数(个):4 22、配气机构:DOHC 23、最大马力(Ps):186 24、最大功率(KW):137 25、最大功率转速(rpm):4100-6000 26、最大扭矩(N·M):320 27、最大扭矩转速(rpm):1500-4000 28、供油方式:混合喷射 29、缸盖材料:铝合金 30、缸体材料:铸铁 31、环保标准:国VI 32、主/被动安全装备:主/副驾驶座有安全气囊,前排有侧气囊,前后排有头部气囊 33、胎压监测功能:有 34、安全带未系提醒:前排有 35、ABS防抱死:有 36、制动力分配(EBD/CBC等) 37、刹车辅助(EBA/BAS/BA等) 38、牵引力控制(ASR/TCS/TRC等) 39、车身稳定控制(ESC/ESP/DSC等) 40、前/后驻车雷达:后 41、巡航系统:定速巡航 42、驾驶模式切换:运动 43、发动机启停技术:有 44、自动驻车:有 45、上坡辅助:有 46、轮圈材质:铝合金 47、车顶行李架:有 48、发动机电子防盗:有 49、车内中控锁:有 50、钥匙类型:遥控钥匙 51、无钥匙启动系统:有 52、无钥匙进入功能:前排 53、方向盘材质:塑料 54、多功能方向盘:有 55、方向盘位置调节:手动上下+前后调节 56、行车电脑显示屏幕:单色 57、座椅材质:皮/织物混搭 58、主/副座椅调节方式:前后调节、靠背调节、高低调节(2向)、腰部支撑(2向) 59、第二排座椅调节:靠背调节 60、前/后中央扶手:有 61、后排杯架:有 62、中控彩色液晶屏幕:触控液晶屏 63、中控液晶屏尺寸:6.5英寸 64、近/远光灯光源:氙气 65、自动头灯:有 66、转向辅助灯:有 67、前/后电动车窗:有 68、车窗防夹手功能:有 69、外后视镜功能:电动调节、后视镜加热 四、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履约时间: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验收。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履约方式: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进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合同签订实效: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5、质量要求 5.1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内三年或10万公里,先到为准。中标人所提供车辆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所有设备和配件均为正品,车辆交付后出现质量问题按车辆保养手册执行。车辆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车辆最终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和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5.2中标人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提供车辆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主动协助采购人做好新车的磨合保养。 5.3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如零部件发生丢失和损坏,中标人应主动协助采购人按优惠价格配到原厂生产的优质零部件。 5.4中标人在质保期内收到维修通知后,必须主动协助使用方对车辆进行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 6、验收方法和标准: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验收安装调试合格并完成培训后上报采购人确认为准。采购人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验收结果合格的,将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方式支付合同金额,验收结果不合格的,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7、车辆购置税、上牌费用及保险由采购人支付。 8、供应商虚承诺所提供车辆能正常上户。 9、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70%合同金额。 |
包件号: | 1 | 包件名称: | 乘用车 | 预算价: | 180000.00 |
序号 | 商品名称 | 品牌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操作 |
---|---|---|---|---|---|
1 | 乘用车 | 无 | 1辆 | 180000.00 | 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