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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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5.11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海龙围、花地河、**围、增埗河、塞坝涌等堤岸观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路***号粤海集团大厦****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元 合同包预算金额:*,** |
荔湾区海龙围、花地河、芳村围、增埗河、塞坝涌等堤岸观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1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合同包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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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湾区海龙围、花地河、芳村围、增埗河、塞坝涌等堤岸观测项目 | 3(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1,200,000.00 | 1,200,000.00 |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未完成编制的可提供上一年度,新成立单位可提供成立至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磋商文件格式6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磋商文件格式6资格声明函); (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时间:2021年04月29日至2021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1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时间:2021年05月11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