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29 |
---|---|
截止日期: | 2021.05.11 |
招标代理: | 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宁波市 |
内 容: | 项目概况 高桥镇新庄村张家漕**侧教学楼及附属用房、附属场地出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公共**交易网***分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B****-*** 项目名称:高桥镇新庄村张家漕**侧教学楼及附属用房、 |
关键词: | 教学楼 教学 路 |
项目概况
高桥镇新庄村张家漕路北侧教学楼及附属用房、附属场地出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5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B2021-012
项目名称:高桥镇新庄村张家漕路北侧教学楼及附属用房、附属场地出租
预算金额:302200元/年,906600元/三年
采购需求:
标段号 |
房产地址 |
现在用途 |
面积 |
年租金总价(元) |
总租金(元) |
租期 |
一 |
新庄村张家漕路北侧教学楼及附属用房、附属场地 |
商业 |
建筑面积1754平方米,场地面积644平方米 |
302200 |
906600 |
3年。不含2个月免租期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业态为商业,不得用于工业用途,不得从事污染型和会所业态,包括私人会所、餐厅,私人会所是指改变公共属性设立的高档餐饮、休闲、娱乐等场所,不得用于群租性质的公寓楼、不得开办未办理出有政府经营许可证的行业(如幼儿园等)。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文件中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包括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
(2)参加本次招租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独资人)非失信被执行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1年5月10日16时00分)前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工程建设系统”栏自行注册,在“乡镇交易系统”栏自行下载招标资料,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2、投标人必须办理“电子密钥”(CA证书)和电子印章,通过CA证书登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 年5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 年5月11日9点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海曙区高桥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三楼(高桥镇中心幼儿园南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额:标段1:18000元整
方式:银行汇款或网银转账。
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10日16时00分前。
收款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桥支行;
银行账号:8128 0101 3020 95640;
温馨提示:以企业名义投标的必须从其基本账户中汇出。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企业名义投标的另须提供一份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并在该复印件右上角备注开户银行的行号。
备注:退还时间为中标公示结束后30天内无息退还。
本次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竞标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新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