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KSGCJY202104FJ42162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伽师县
一、招标条件
本 伽师县中药汤剂熬制中心建设项目(EPC模式)(招标项目编号:KSGCJY202104FJ421624),已由伽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伽发改投资【2020】634号、伽发改投资【2021】128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债券资金招标人为 伽师县维吾尔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新建中药制剂业务用房1500平方米,包括储藏(药)室、准备室(区)、煎煮室、清洗室(区)、更衣室、工作区等其他配套附属设施。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伽师县中药汤剂熬制中心建设项目(EPC模式)
新建中药制剂业务用房1500平方米,包括储藏(药)室、准备室(区)、煎煮室、清洗室(区)、更衣室、工作区等其他配套附属设施。本次工程合格的勘察成果文件、设计成果文件(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伽师县中药汤剂熬制中心建设项目(EPC模式)
1.施工投标单位需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叁级](含)以上;设计单位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施工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①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并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需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通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04-30 10:00至2021-05-19 19:3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 。
获取方法: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05-20 10:00
递交方法: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递交
递交地址:***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05-20 10:00
开标方式:线下纸质评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上发布。
1.保证金和场地费必须缴纳至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伽师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伽师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伽师县维吾尔医医院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喀什天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