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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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农业农村局 项目名称:****年***农业农村局种子储备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年***农业农村局种子储备采购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储备粮油种子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 |
关键词: | 种子 农业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海盐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名称: 2021年海盐县农业农村局种子储备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8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储备粮油种子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28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浙江省农作物种子储备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农作物种子储备可以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并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的流程、方式和要求,按照公开择优、以事定费的原则,确定承储单位。”第十三条“承储单位原则上为依法登记成立的种子企业。同时,承储单位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资质;(二)具有拟储备品种的生产经营权;(三)具有相应和种子仓储能力;(四)具有良好信誉,近三年无违法种子生产经营记录”。浙江勿忘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依法登记成立的省级种子企业,具有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资质和良好信誉;对拟储备品种嘉67在全国拥有独家生产经营权,嘉67、秀水519等品种在海盐当地具有稳定生产基地和固定的加工仓库设施可以保障储备粮油种子的数量及到位时间。综合上述,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按有关规定向浙江勿忘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勿忘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4月28日 至 2021年05月0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海盐县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
地 址: 海盐县百尺路123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海盐县农业农村局纪检
联 系 人***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
地 址: 海盐县枣园西路209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