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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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5.26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第一章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PZB********-**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方及围挡工程施工已由**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收储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
第一章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PZB20210401-0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方及围挡工程施工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收储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标段划分、项目编号、招标范围、最高限价
标段划分 |
标段名称 |
项目编号 |
招标范围 |
最高限价(万元) |
一标段 |
天泽大路与滨河东街交汇西北角场地土方工程 |
SPZB20210401 |
土方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746.065368 |
二标段 |
临河街与福祉大路交汇东南角场地土方工程 |
SPZB20210402 |
土方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325.092127 |
三标段 |
天泽大路与丁十三街交汇西北角场地土方工程 |
SPZB20210403 |
土方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153.137098 |
四标段 |
樱花街与永顺路交汇西北角场地土方工程 |
SPZB20210404 |
土方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93.304874 |
五标段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1年收储地块围挡工程 |
SPZB20210405 |
新建围挡、彩钢板安装等,详见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182.922091 |
2.2 工程地点: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3 工期要求:其中一标段、五标段工期为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量;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工期为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量;
2.4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至四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五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一至四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五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3投标单位拟针对本项目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造价及财务人员除外)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否则做无效报名处理。
3.4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2018年至今)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最低资质等级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建筑企业,投标时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不作为否决条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报的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需满足《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评标业绩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7}9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评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号文件)、《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20】8号)、《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吉建管【2020】13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建筑业“放管服”工作的通知(吉建办{2018}27号文件)的规定,否则不予以认定。
3.5 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无亏损。(成立时间不足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否决其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8 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管【2019】8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3.9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有效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12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3各投标人可对上述标段中任意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但只允许中其中一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5月7日(北京时间,下同)08时30分至16时00分,在吉林省淑庞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宽城区亚泰北大街与小南街交汇万盛·国邦棚户区改造项目第3-1幢0单元103号房)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工程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供应商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平台(链接地址:http://cx.jlsjsxxw.com/)中打印的电子证书;(4)、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或平台(链接地址:http://cx.jlsjsxxw.com/)中打印的电子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或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http://jy.jlsjsxxw.com:8071/)中打印的电子证书;(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亲自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6)、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成立时间不足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外省企业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管【2019】82号);(8)、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4.2 招标文件售价:一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二至五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26日15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净月区管委会院内)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七.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地址:***
邮编:130400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地 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人***
电 话:0431-8456988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淑庞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宽城区亚泰北大街与小南街交汇万盛·国邦棚户区改造项目第3-1幢0单元103号房
联系人***
电 话:0431-88039090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