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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2021年度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评估服务(第二次招标)招标文件

信息发布日期:2021.04.28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1.04.28
地 区:广东省
内 容: **省代建项目管理局****年度第三方 质量安全巡查评估服务 (第二次招标)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 月 第
 
招标公告正文
 
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2021年度第三方
质量安全巡查评估服务
(第二次招标)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月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另册)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桥兴大道457号
联 系 人***
电话:***
***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2021年度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评估服务(第二次招标)
1.1.5
项目建设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1.1.6
项目建设规模
详见招标公告。
1.1.7
服务预计开始时间和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月31日止
1.1.8
建筑安装工程费
详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详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
1.3.2
服务期限
详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标准
/
1.4.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民事责任能力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2)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3)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4)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5)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6)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7)项目负责人***
(8)联合体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9)投标登记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10)递交《投标申请人声明》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拒绝投标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þ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9.1
踏勘现场
þ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年  月  日
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投标预备会
þ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年  月  日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
形式:/
1.10.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专区发布,一经在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1.12.3
偏差
þ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偏差幅度:/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我是投标人”→进入“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入“我的投标”→进入“招标答疑提问”→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答疑提问”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
1.形式:投标人疑问通过网上提交。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房建市政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专章》。
2.投标人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天前提出。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专区网上公开发布。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招标文件澄清(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1、公司简介
2、项目服务机构配备情况
3、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注:以上资料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3
报价方式
投标人自行报价。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
þ有,最高投标限价:144万元。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的方式承包本项目,全费用综合单价为9000元/次,包含完成合同所规定检查评估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体系编制及调整、现场评估、报告编制及印刷;到达各项目进行检查评估等业务所发生的往返交通工具、住宿、检测工具、餐费等补贴性差旅费用;为甲方检查工作组安排车辆等)。投标时暂统一按160次计算,合计总价为144万元(根据检查次数按实结算)。
3.3.1
投标有效期
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万元
þ不要求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R无
□有,具体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本项目资格审查不要求提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仅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原件清晰扫描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未完成编制的可提供上一年度,新成立单位可提供成立至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完成时间要求:2018年1月 1日至今  
3.5.4
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
/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3.5.6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
3.5.7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3.5.8
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þ不允许
□允许
3.7.3A(2)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3.7.3A(3)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3.7.3 (B)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证书证件需为原件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
3.7.3 (B)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取消在招标文件中采用个人数字证书和加盖个人电子印章要求,投标文件中需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对加盖个人电子印章不做要求。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相关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发布的《房建市政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专章》。
4.1.1(A)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4.1.1(B)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发布的《房建市政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专章》。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招标人名称: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招标人地址:***
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2021年度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评估服务(第二次招标)招标项目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        
在2021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填入开标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4.2.2(A)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þ否
□是,退还时间:
5.1(A)
开标时间和地点
/
5.1(B)
(新增)
开标时间和地点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5.2(4)(A)
开标程序
/
5.2(B)
(新增)
开标程序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
(6)开标结束。
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且未按要求递交备用光盘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解密其电子投标文件。
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 人,专家 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
公示期限:3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þ否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
þ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否
þ是,具体要求:
1、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发布的《房建市政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专章》。
2、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投标人将按《房建市政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专章》的操作方法制作的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1份),在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4.1.2。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接受现场提交的光盘。
3、补救方案
(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
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
(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
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现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
(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计分
本项目评标不考虑企业综合诚信评价计分。
招标失败的情形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即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拒绝接收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情况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
2、投标人递交的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未在密封处盖章的;
3、投标人代表未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按要求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
服务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服务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详见本须知后附表。
其他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交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
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服务类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收取,另评标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项费用(如评标委员会劳务费,先由代理机构垫付)按实际收取。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服务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岗位
人员要求
持证上岗要求
项目负责人***
***
具备土建类或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评估组长
不少于2名
具备中级工程师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评估组成员
不少于 4名
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具备2年或以上第三方工程质量安全评估工作经验,提供在本公司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要求人员专业配置齐全、合理,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机电工程等专业。
总计
不少于7名
 
注:表中所列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中标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投入人员,所有评估团队人员均须身体健康。投标人提供的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并提供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不接受第三方提供代为购买的社保证明)。本项目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评估服务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民事责任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项目负责人***
(8)联合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投标登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递交《投标申请人声明》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拒绝投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招标需求书;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资格审查资料;
(4)服务方案;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金额。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格要求。
3.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原件清晰扫描件;
3.5.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清晰扫描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清晰扫描件;
3.5.3 提交《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5.4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90万及以上政府项目质量安全检查[包括质量安全检查(巡查或评估咨询)等]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清晰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应能清楚反映工作内容;格式自定。
3.5.5拟任本项目负责人***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服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招标需求书、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A)(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对投标文 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 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 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 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 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
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A)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1 (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 (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4 (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A)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5 (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A)项的要 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2 (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A)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B)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 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A)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 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 容,并记录在案;
(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
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 记录在案;
(5)(A)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或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在本项目开标过程中在线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其中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 人,专家 4人,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按照专业随机抽取。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天。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投标人
机器码是否与其它投标人相同
投标文件光盘密封情况
 
服务报价单价(元/次)
投标总报价(元)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投标人代表签名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
 
 
 
 (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
清、说明或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或
 
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的前一~三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服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服务方案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以得票多的优先。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格式及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机器码
不同投标人机器码相同,视为不合格
2.1.2
资格评审
标    准
营业执照
应附投标营业执照原件清晰扫描件。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以《投标申请人声明》为准)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串通投标情形
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为准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A.资信业绩部分 55 分
B.服务方案部分 45 分
注:投标人综合得分为各评委A+B的总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取的算术平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条款号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2.2.4
(1)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类似项目业绩
详见本章附表:综合评分表
项目负责人***
***
拟派本项目服务团队情况
详见本章附表:综合评分表
企业履约评价能力情况
详见本章附表:综合评分表
企业创新成果
详见本章附表:综合评分表
评估标准编制能力
 
详见本章附表:综合评分表
廉洁表彰
 
详见本章附表:综合评分表
获奖情况
 
详见本章附表:综合评分表
企业技术实力
 
详见本章附表:综合评分表
 
 
 
 
 
 
 
 
 
 
2.2.4
(2)
 
 
 
 
 
 
 
 
 
 
服务方案评分标准
项目总体实施方案
详见本章附表:综合评分表
对项目整体的理解及认识程度
详见本章附表:综合评分表
质量保障措施
详见本章附表:综合评分表
合理化建议、个性化服务及相关承诺
详见本章附表:综合评分表
增值服务
详见本章附表:综合评分表
廉洁保障方案
详见本章附表:综合评分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评审标准
新增3.1.4
初步评审
3.1.4 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阶段详细评审。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名时,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修改3.2.3
详细评审
投标人得分
修改为:
投标人综合得分=A+B
投标人综合得分为各评委A+B的总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取的算术平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服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服务方案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服务方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服务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 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 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 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服务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4)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
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
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 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附表一:形式评审表
形式评审表
编号
投标人名称
 
评审项目
 
 
 
 
 
1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2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格式及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审查内容:《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授权代表的)];
 
 
 
 
 
3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4
投标人未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5
投标人机器码与其他投标人机器码不相同;
 
 
 
 
 
结论
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项目名称:
 
备注:1、“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一栏应写“通过”“不通过”。
2、符合要求的打“○”,不符合的打“×”。
3、经评标委员会审核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即否决其投标。
4、表中全部条件满足为“通过”,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5、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评委签名:                     日期:
附表二:资格评审表
资格评审表
编号
投标人名称
审查项目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未完成编制的可提供上一年度,新成立单位可提供成立至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5
提供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6
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90万及以上政府项目质量安全检查[包括质量安全检查(巡查或评估咨询)等]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应能清楚反映工作内容;
 
 
 
 
 
 
7
项目负责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
***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办理网上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
***
 
 
 
 
 
10
投标人出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1
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详见附件一《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结论
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项目名称:
备注:1、“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一栏应写“通过”“不通过”。
2、符合要求的打“○”,不符合的打“×”。
3、经评标委员会审核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即否决其投标。
4、表中全部条件满足为“通过”,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5、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评委签名:                     日期:

附表三:响应性评审表
响应性评审表
编号
投标人名称
 
评审项目
 
 
 
 
 
1
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
 
 
 
 
 
2
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
 
 
 
 
 
3
服务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
 
 
 
 
 
4
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见投标函附录
 
 
 
 
 
5
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为准)
 
 
 
 
 
结论
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项目名称:
 
备注:1、“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一栏应写“通过”“不通过”。
2、符合要求的打“○”,不符合的打“×”。
3、经评标委员会审核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即否决其投标。
4、表中全部条件满足为“通过”,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5、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评委签名:                     日期:
 

附表四:综合评分表
项目名称:
 
项目
要    求
备注
A、资信
业绩(55)
类似项目业绩(10)
1、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政府项目质量安全检查(巡查或评估咨询)等类似项目业绩,且业绩中必须同时体现质量和安全巡查(评估、检査)内容。每提供1个得0.5分,最高得10分。
说明:项目业绩指投标人接受委托,对委托方指定的工程项目开展第三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评估、检査),投标人业绩属同一委托方按1个业绩计算。
注: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关键页)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应能清楚反映工作内容。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提供者此项不得分。
 
项目负责人***
1、拟派项目负责人***
2、拟派项目负责人***
注:投标文件须提供投标人为本项目按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购买近三个月(2021年1月-2021年3月)的社保记录(不接受第三方提供代为购买的社保证明)和相关证书证明文件、个人业绩证明文件(含中标通知书或官方网站中标公示截图、合同关键页、合同业主出具的项目负责人***
说明:提供项目负责人***
***
拟派本项目服务团队情况(10)
1、评估组长不少于2名,均具备土建类或市政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二级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且均从事工程建设领域工作3年及以上(含3年)的得2分;评估组长不少于2名,均具备土建类或市政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二级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且均从事工程建设领域工作5年(含5年)及以上的得5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5分。
证明材料:提供项评估组长职称证书和工作年限证明(工作年限以毕业证(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或职称证或执业资格证书的盖章日期算起)。
2、评估组成员(不含评估组长)不少于4人,每一人具备土建类或市政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级别职称或二级建造师或以上职业资格,且学历为专科或以上,得1.25分。本项最多得5分。
证明材料:提供项目评估组人员信息和职称证明材料或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材料;提供所有评估人员(除评估组长)的工作年限证明(工作年限以毕业证(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或职称证或执业资格证书的盖章日期算起)。
以上人员均须提供投标人为本项目相关人员缴交近三个月(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社保证明(以养老保险为准。本项目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 (不接受第三方提供代为购买的社保证明),否则相关人员对应项不得分。
 
企业履约评价能力情况(8)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获得质量或安全第三方巡查(评估、检查)履约评价能力证明且履约评价为优秀或良好或80分以上。提供的履约评价能力证明属同一委托方,按1个评价计算。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可得8分。
提供类似业绩甲方对质量安全第三方巡查单位履约评价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有甲方公章确认)。未提供者此项不得分。
 
企业创新成果(2)
投标人自主研发并拥有与建设工程质量或安全管理的相关自主知识产权信息化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化管理平台、信息化系统、大数据模型等)的。
每提供1个或1项得0.5分,最高得2分。
注:提供有效的产权(专利)证书(如《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发明专利证书》等) 原件清晰扫描件。
 
 
评估标准编制能力
(5)
1、投标人主编或参编过国家级或团体建筑工程巡查(或评估)标准并发布实施的,得5分;
2、投标人主编或参编过省级建筑工程巡查(或评估)标准并发布实施的,得 3分;
3、投标人主编或参编过市级建筑工程巡查(或评估)标准并发布实施的,得1分;
注:提供权威机构发布的通知和技术标准文件的关键页(技术标准文件应体现投标人公司名称)。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廉洁表彰
(5)
投标人在参与第三方评估或巡查工作服务中,有获得甲方业主单位廉洁表扬、表彰的,获得的表扬或表彰属同一甲方,按1个表扬或表彰计算。每个得0.5分,满分5分。
注: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未提供者不得分。
 
获奖情况
(5)
投标人在参与第三方评估或巡查工作服务中,荣获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奖项情况,每个得1分,满分为5分。
注: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未提供者不得分。
 
企业技术实力(2)
投标人近三年获得国家授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获得省级授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获得市级授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0.5分,以上三项不累计得分,以最高得分计取。
 
B、服务方案(45)
项目总体实施方案(8)
根据投标人的项目总体实施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1、实施服务方案完善、可行的,为优,得8分;
2、实施服务方案部分完善、可行性良好的,为良,得5分;
3、实施服务方案不完善、可行性一般的,为一般,得2分;
4、没有提供的得0分。
 
对项目整体的理解及认识程度(8)
包括:对项目的熟悉情况,对项目的分析说明。
1.对项目掌握程度充分、准确性强、分析紧密及深刻,得8分。
2、对项目掌握程度较充分、准确性较强、分析程度较深入,得5分。
3、对项目掌握程度不充分、准确性一般、分析不到位,得2分。
4、没有提供得0分。
 
 
质量保障措施(8)
1、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质量保障措施明确、思路清晰、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为优,得8分;
2、结合本项目实际情況,有质量保障措施、方法可行、措施得当、有一定针对性,为良,得5分;
3、质量保障控制措施不太明确、方法不太可行,为一般,得2分;
4、没有提供的得0分。
 
合理化建议、个性化服务及相关承诺(8)
投标人提供的工程监管建议、个性化服务及相关 承诺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
1、评价为优得8分;
2、评价为良得5分;
3、评价为合格得2分;
4、评价为差或没有提供不得分。
 
增值服务(8)
投标人能够提供的增值服务:如经验分享、大数据共享、信息化手段的利用、专业培训等。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
1、评价为优的得8分;
2、评价为良的得5分;
3、评价为中的得3分;
4、评价为差或者没有提供不得分。
 
廉洁保障方案(5)
1、有巡查服务工作的廉洁保障方案,能保证工作的公正性,接受各方监督,针对性强,科学有效,为优,得5分;
2、有巡查服务工作的廉洁保障方案,能保证工作的公正性,接受各方监督,针对性一般,比较科学有效,为一般,得3分;
3、有巡査服务工作的廉洁保障方案,缺乏针对性及合理性,为差,得2分;
4、没有提供的得0分。
 
说明:1、评分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投标人综合得分为各评委A+B的总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取的算术平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2021年度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评估服务(第二次招标)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方(甲方):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承接方(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委托方(甲方):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承接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2021年度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评估服务(第二次招标)项目(以下称为“本项目”)工作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约定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2021年度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评估服务(第二次招标)。
1.2项目概述:
为进一步提升省代建局在建项目的日常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工程建设质量,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行为,并为省代建局质量安全管理提供大数据分析,省代建局拟通过引进第三方评估单位,对在建项目进行周期性巡查评估和针对性复查。
1.3服务范围:本项目服务范围为省代建局所有在建项目(包括因实施计划调整增加的建设项目)的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的第三方评估服务。
1.4工作性质:
第三方评估机构(即乙方)作为甲方质量安全监督的补强力量,代表甲方做好甲方负责组织建设的工程质量安全的巡查评估工作,并积极协助甲方督促责任方整改落实。
1.5评估效力:
(1)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有权直接提出整改要求。
(2)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有权报告甲方,提出整改要求。
1.6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月31日止。如甲方2021年度的质量安全总结会在2022年1月31日以后召开,乙方仍应承担协助甲方召开质量安全总结会的义务。
2.组成合同的文件
2.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服务合同;
(2)服务方案及检查体系 ;
(3)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3.第三方质量安全检查评估服务主要内容及要求
3.1服务主要内容:
(1)对在建项目的质量(实测实量、质量风险及观感)、施工进度、安全文明、管理行为、疫情防控进行评估,评估结束后的汇总、分析、点评、总结;
(2)每阶段评估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编制项目的评估简报,每季度编写质量安全评估报告及总结汇报PPT,指导并监督甲方在建项目做好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如有项目安全文明、优秀工艺工法存在特别优秀做法,应在评估中加以描述,并在甲方在建项目中进行推广,整体提升甲方在建项目质量标准化水平;
(3)协助甲方召开季度、年度质量安全总结会,并每年编写质量安全巡查工作年度总结报告;
(4)原则上每季度对在建项目质量巡查频次不少于1次,对排名最后几名进行整改复查并形成书面报告,乙方负责指导督促在建项目周期性巡查和专项检查等检查中所发现的质量隐患整改复查工作,做到巡查所发现质量隐患整改闭合100%;
(5)乙方应根据巡查情况完善项目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培训工作,每季度组织不少于1次质量安全培训;
(6)乙方应参与甲方在建项目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处理等调查工作;
(7)评估体系及内容可根据省代建局实际工作需要调整优化;
(8)为甲方项目检查工作组安排车辆。
3.2服务要求:
(1)乙方应根据实际情况,以季度为周期,编制合理巡查计划,报甲方审批同意后实施。服务期间,乙方应按照甲方现行的质量安全巡查管理有关制度开展工作,如甲方新制定或修订质量安全巡查管理制度,乙方应按照甲方新制定或修订质量安全巡查管理制度相应调整巡查评估方案,并报甲方审批后实施。
(2)通过定期巡查评估工作,对甲方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实测实量、质量风险及观感、施工进度、安全文明、管理行为、疫情防控的检查,并协助甲方组织召开质量安全总结大会,强化各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意识,形成质量安全评估常态化体系,深化甲方在建项目质量安全管理优劣可视化、数据化、透明化,引入质量安全评估排名措施,形成甲方在建项目之间的质量安全竞争的良好氛围。
(3)具体评估项目清单由甲方在每阶段评估工作开始前10个工作日提交给乙方,每个项目实施前五天,乙方根据甲方评估办法制定并向甲方提供该项目的评估方案(包括评估人员、评估内容、评估数据组数等),甲方审核后实施。
(4)评估方案要求:乙方根据甲方项目评估要求制定评估服务方案,评估方案见本合同附件1。
(5)评估成果要求:在巡查和评估工作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须根据巡查技术要求,对巡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和总结分析。评估成果应按项目形成评估工作日志,以文字、图像、录像相结合的形式,记录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中重要或特殊的情况,评估整改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须明确质量隐患具体部位、内容及整改时限,待整改完成后形成评估总结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不限于以下:
1)现阶段的质量安全生产状态分析;
2)巡查发现项和发现项的类别统计分析;
3)各巡查要点间的横向和纵向对比;
4)巡查项目关键及高风险问题描述,
5)巡查项目整改反馈情况汇总;
6)巡查总体点评;
7)对巡查项目的优秀安全文明措施、优秀工艺工法进行汇总(如有);
8)对于巡查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9)下阶段的管控重点分析等。
10)甲方对收到的上述评估过程及结果资料存在异议的,应在收到资料之日起5日内书面(邮件或函件方式)反馈,若甲方未在5日内反馈,则视为对上述评估过程及结果资料内容无异议。
(6)评估方法:结合国内外工程项目先进管理经验、根据甲方制定的评估办法、评估体系和内容组织实施,并根据甲方要求完善评估办法,过程中需接受甲方要求不断完善评价方法、评测指标、评测表格和实测工具。
(7)评估工作设备:乙方应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激光测距仪、数码相机等设备。不便携带的工具(2m靠尺、塞册、阴阳角尺、电锤、塔尺、卷尺、激光标线仪等)由甲方在项目现场提供。
4.评估人员
4.1评估团队及要求:
(1)项目负责人***
(2)评估团队人员不少于6人,不少于2个评估组;
评估组长:具备中级工程师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评估人员:具备2年或以上第三方工程质量安全评估工作经验,提供在本公司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要求人员专业配置齐全、合理,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机电工程等专业。
(3)乙方根据项目特点在已提交评估员名单里选取项目组成员,制定评估计划,评估期间不得从事其他工作。
(4)乙方应在每阶段评估工作开始前5个工作日将当期评估团队人员名单报甲方确认。
(5)每阶段评估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编制该项目的评估简报,每季度编写质量安全评估报告及总结汇报PPT,指导并监督甲方在建项目做好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如有项目安全文明、优秀工艺工法存在特别优秀做法,应在评估中加以描述,并在甲方在建项目中进行推广,整体提升甲方在建项目质量标准化水平;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评估人员。
评估团队成员名单
序号
本项目的担任职务
姓名
性别
执业资格
职称
备注(类似业绩)
1
 
 
 
 
 
 
2
 
 
 
 
 
 
3
 
 
 
 
 
 
4
 
 
 
 
 
 
 
5.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
5.1承包方式:以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时结算的方式承包本项目,全费用综合单价为9000元/次。
5.2合同控制总价为人民币:壹佰肆拾肆万元整(小写:1440000元),根据检查次数按实结算。
5.3全费用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甲方确认的评估方案、相关资料以及建筑行业标准、工程规范规程和技术说明中规定的内容、合同所规定的检查评估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体系编制及调整、现场评估、报告编制及印刷;到达各项目进行检查评估等业务所发生的往返交通工具、住宿、检测工具、餐费等补贴性差旅费用、包税费;为甲方项目检查工作组安排车辆等)。
5.4合同履行期间,综合单价不会因为人工工资、物价、市场波动、费率或汇率的变动、工程所在地不同等因素而调整。
6.支付方式
6.1本合同无预付款,每季度根据实际评估的项目数,据实结算。
6.2每季度末,乙方提出付款申请,甲方对乙方当季成果予以确认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当季度评估服务费用。
6.3乙方每次申请付款前,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7.甲方发票开具信息
单位名称: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发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普票  发票类别项目:技术服务费
纳税人识别号/社会信用统一征码:124400006615460782 
8.乙方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
开户行:
账号:
9.双方的责任
9.1甲方将为乙方提供以下条件:
(1)指定相对固定人员为本项目的甲方负责人***
(2)确定项目进展期间的各项沟通计划,负责甲方各项要求的下达。
(3)协调技术指引使用部门及人员、被检查与评价项目参建方等与乙方的配合工作。
(4)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的技术资料。
(5)按本合同按期支付咨询服务费用。
(6)力所能及的为乙方提供咨询服务工作条件。
(7)现场技术服务工作完成后,甲方单位应配合乙方对当次项目的完成工作量予以现场盖章确认。
9.2乙方的义务:
(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2)乙方应保证组建一支由具有丰富的工程质量安全巡查评价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所组成的工作团队;乙方应保证咨询团队人员的稳定性,若因特殊原因需临时替换或变更咨询人员时需征得甲方代表的同意。乙方人员如不称职,甲方有权提出更换。
(3)乙方指定固定的有丰富项目管理经验人员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乙方所提供的建议、请示、报告和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5)乙方应对本项目管理、技术、经济资料保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6)乙方应独立完成咨询服务工作;不得接受被检查项目参建单位的礼品馈赠、宴请及其它不当利益,若经甲方查证发生此类不当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移交相关监督机构。
(7)乙方应按照合同的内容和要求完成各项咨询服务工作。针对工程系统第三方检查评价工作,乙方应提前计划检查评价行程安排,为评价工作做好准备。
(8)乙方应对现场检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检查人员具备识别危险源的能力,规避危险源,保障自身安全。乙方应为每位检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险。在施工现场如因乙方检查人员违规操作、未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因自身违章和过失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9)充分了解甲方意图和思路,认真研讨工作方案,开展各项工作。
(10)及时完成各项工作,应充分考虑甲方评审所需时间要求。
(11)充分协调内部资源,保证工作质量。
(12)乙方必须保证工程系统第三方检查评价的公正性,不得随意更改检查原始数据及评分结果。
(13)协助甲方定期召开总结培训会。
(14)乙方应积极为甲方的日常管理任务和专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10.成果权属
10.1甲方拥有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及相关数据、图纸、资料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以及与之相关的所有权利。
10.2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享有本合同项目中间成果或最终成果的下列相关权利:
√利用本合同项目中间成果或最终成果用于学术研究,发表论文或著作;
√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利用甲方已公开的成果对外宣传的权利;
10.3乙方保证所提交的全部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文件及相关数据、图纸、资料等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由于使用该等文件或资料所导致的任何索赔或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处理、应诉或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成果至不侵权或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的权利。
11.保密条款
11.1双方应遵守国家的有关保密规定。妥善保管对方提供的资料,保守对方的各项秘密,并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
11.2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本项目的成果文件及任何数据、图纸、资料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其他项目。
11.3乙方须以保密方式处理在编制本项目成果文件过程中自甲方、甲方工作人员或甲方关联机构获得的相关信息、资料、图纸、数据等,或由甲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明确指明为秘密的任何信息,以及乙方因本项目工作内容所直接或间接取得、处理或接触的任何其他资料。即使向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协议的必需范围,且这些人员应接受至少与本条款同等严格的保密条款的约束。未经甲方书面在先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与本项目有关的内容,或公开本项目任何中间成果或最终成果。
11.4如违反本保密条款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服务费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服务费用总价款20%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无法弥补甲方损失,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的权利。
11.5无论本合同或本合同其他条款是否有效,本保密条款始终约束双方。
12.违约责任
12.1 项目的巡查人员必须从签订合同时乙方提交的巡查人员名单中安排,不得另行安排其他人员,确需更换的,应书面向甲方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更换。
12.2 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的,甲方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50000元/人次,更换项目负责人***
12.3因乙方的第三方巡查工作不到位,质量安全隐患巡查意见未及时出具,出现较大或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处以合同价的30%的罚款。
12.4乙方应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若查实乙方在质量安全巡查过程中有不廉洁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2.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与任何第三方合作,或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擅自转包给任何第三方(乙方的分公司除外)。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终止与第三方的合同。乙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责任,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12.6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完成各阶段有关工作的,每延误一天,甲方有权在尚未支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合同总价款的1‰,逾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10%。
13.合同解除
13.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含协商延缓的日期)提交工作成果,延误时间超过30(个)工作日;
(2)乙方工作成果质量不能满足甲方工作需要,且经整改仍无法满足的;
(3)因乙方工作的错误或遗漏造成成果质量损失,且乙方未按甲方要求采取及时有效的补救措施的;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本合同项目与任何第三方合作,或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擅自转包给任何第三方,且未按甲方的要求终止与第三方的合同的;
(5)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承担本项目规划范围内与甲方利益冲突的其他城市规划项目,且未按甲方要求回避的;
(6)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的;
(7)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与任何第三方合作,或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擅自转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终止与第三方的合同。乙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责任,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 其它情形:              无                   
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上述情形造成合同终止的,乙方除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外,还应在合同解除通知发出之日起10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乙方应同时将已完成的阶段成果移交给甲方,并将全部有关资料退还甲方。
14.项目服务条款
14.1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进行现场巡查,出具巡查报告,协助甲方组织与工程质量安全相关的会议,并积极为甲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方面提供技术支持。
15.合同特殊条款
15.1乙方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甲方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15.2.乙方应为现场评估工作提供必要的专用交通工具及现场检测专用设备。
15.3 巡视对象与乙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乙方应主动向甲方报告。
16.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的履行或合同本身发生的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  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按提请仲裁时该委员会生效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  依法向广州市人民法院起诉。
17.履约评价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履约评价(评价细则见附件2)。评价结果为优良的,合同自动续约两年;评价结果为中的,合同期满为止;评价结果为差的,乙方三年内不得承接甲方的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工作。
18.其他条款
18.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8.2如发生不可抗力,如行政命令、政策法规、罢工、禁运、战争、自然灾害(如洪水或地震)或其他超出合同双方控制的事件,致使一方无法履行合同,本合同解除。
(1)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自然灾害、战争、地震突发事件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情况。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受影响方应向对方通报受影响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受影响方应每隔7天向对方书面报告一次受影响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受影响方应向对方提交正式报告及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
(2)发生不可抗力,甲乙双方承担各自的损失。由于其中一方延迟履行合同义务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由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并进行清算,甲方应按照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款项,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在合同终止日前完成的所有项目文件和相关资料。
18.3本合同的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来往的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经双方协商认可后,均可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以书面形式做成,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8份,正本2份,甲方1份,乙方 1份,副本6份,甲方3份,乙方 3份。
20.合同附件
附件1: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2021年度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评估服务(第二次招标)方案
附件2:履约评价实施细则
 
委  托  方(甲方):(公章)          承  接  方(乙方):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日期:   年    月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一:
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2021年度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评估服务(第二次招标)方案(参考模板)
 
一、编制依据:
二、评估计划:
三、评估内容及方法
(一)评估体系得分权重介绍:
省代建局初定评估体系得分权重(供参考):
单位
检查分项
标段
实体质量(40%)
实测实量(40%)
质量风险(60%)
安全文明(40%)
安全生产(50%)
文明施工(40%)
防疫专项(10%)
管理行为(20%)
代建单位/项目组管理行为(50%)
监理单位管理行为(50%)
 
综合得分=质量评分40%+安全文明评分40%+管理行为评分20%
 
(二)评估体系内容框架介绍(包括但不限于):
1.实测实量内容
2.质量风险内容
3.施工进度内容
3.安全文明评估内容
4.疫情防控内容
5.管理行为资料评估内容
四、评估工作组织:
(一)评估人员组织安排:
(二)工作流程:
五、评估成果内容:
六、其他需要配合与支持事项
七、其他补充内容
 
 
 
 
 
 
 
 
 
 
 
 
 
 
 
 
 
 
 
 
 
附件二:
合同履约评价实施细则
序号
分 项
内 容
分值
评价标准
得分
人员配备
10
 
1
人员数量要求
2
优秀 2 分:配备人员的数量满足合同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不合格 0 分:配备人员的数量不满足合同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2
专业配置要求
3
优秀 3 分:配备人员的专业满足合同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且各专业人员稳定;
良好 2 分:配备人员的专业满足合同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且各专业人员比较稳定;
合格 1 分:配备人员的专业满足合同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且各专业人员基本稳定;
不合格 0 分:配备人员的专业不满足合同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或各专业人员不够稳定。
 
3
项目负责人***
***
优秀 5 分:配备固定的项目负责人且该负责人***
良好 4 分:配备固定的项目负责人且该负责人***
合格 2 分:配备固定的项目负责人且该负责人***
不合格 0 分: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不固定或该负责人***
***
履约质量
40
 
4
工作质量
35
优秀 32-35 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技术导则等开展工作,工作报告全面客观,业绩结果都能第一时间反馈业主方;
良好 28-31 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技术导则开展工作,工作报告合格客观,业绩结果都能尽快反馈业主方;
合格 21-27 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技术导则开展工作,工作报告基本合格基本客观,业绩结果有反馈业主方;
不合格0-20 分:不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技术导则开展工作,工作报告不合格不客观,业绩结果不及时反馈业主方。
 
5
成果文件
5
优秀 5 分:能够按照合同要求提交完整的文件、报告等;
不合格 0 分:不能够按照合同要求提交完整的文件、报告等。
 
履约时间
10
 
13
进度控制
10
优秀10 分:能够及时地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良好 8 分:能够比较及时地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合格 5 分:能够基本及时地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不合格 0 分:不能够及时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履约配合
40
 
14
配合情况
30
优秀 27-30 分:项目负责人***
良好 24-26 分:项目负责人***
合格 18-23 分:项目负责人***
不合格0-17 分:项目负责人***
***
16
保密工作
5
优秀 5 分:在没有得到相应许可的情况下,不对外公开涉及任何机密的资料;
不合格 0 分:在没有得到相应许可的情况下,对外公开涉及任何机密的资料并造成。
 
17
诚信情况
5
优秀 5 分:无串通其他单位弄虚作假的现象;
不合格 0 分:有串通其他单位弄虚作假的现象。
 
  
 合  计
100
 
 
备注:履约评价合计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的为优秀,80分(含80分)-90分(不含90分)为良好,70分(含70分)-80分(不含80分)为中等,60分(含60分)-70分(不含70分)为合格,60分(不含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二卷
第五章  招标需求书
 
 
 
 
 
 
 
 
 
 
 
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2021年度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评估服务(第二次招标)
招标需求书
 
1.项目概述
为进一步提升省代建局在建项目的日常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工程建设质量,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行为,并为省代建局质量安全管理提供大数据分析,省代建局拟通过引进第三方评估单位,对在建项目进行周期性巡查评估和针对性复查。
2.服务范围、服务时间及人员要求
2.1 服务时间:2021年3月-2022年1月。
2.2评估团队及要求:
(1)评估团队人员不少于6人,不少于2个评估组。
(2)评估组长:
具备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注册类安全工程师证书或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
(3)评估团队人员要求:
具备2年或以上第三方工程安全评估工作经验,提供在本公司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要求人员专业配置齐全、合理、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机电工程等专业。
2.3乙方根据项目特点在已提交评估员名单里选取项目组成员,制定评估计划,评估期间不得从事其他工作。
2.4乙方应在每阶段评估工作开始前5个工作日将当期评估团队人员名单报甲方确认。
3.第三方质量安全检查评估服务主要内容及要求
3.1服务工作主要内容:
(1)对在建项目的质量(实测实量、质量风险及观感)、施工进度、安全文明、管理行为,疫情防控工作等过程检查;评估结束后的汇总、分析、点评、总结。
(2)每阶段评估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编制项目的评估简报,每季度编写质量安全评估报告及总结汇报PPT,指导并监督甲方在建项目做好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如有项目安全文明、优秀工艺工法存在特别优秀做法,应在评估中加以描述,并在甲方在建项目中进行推广,整体提升甲方在建项目质量标准化水平;
(3)协助甲方召开季度、年度质量安全总结会,并编写质量安全巡查工作年度总结报告。
(4)原则上每季度对在建项目质量巡查频次不少于1次,对排名最后几名进行复查并形成书面报告,乙方负责指导督促在建项目周期性巡查和专项检查等检查中所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整改复查工作,做到巡查所发现质量隐患整改闭合100%。
(5)乙方应根据巡查情况完善项目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培训工作,每季度组织不少于1次质量培训。
(6)乙方应参与重大质量事故处理等调查工作。
(7)评估体系及内容可根据甲方单位实际工作需要调整优化。
(8)为甲方项目检查工作组安排车辆。
4.服务要求
4.1乙方应根据实际情况,以季度为周期,编制合理巡查计划,报甲方审批同意后实施。服务期间,乙方应按照甲方现行的质量安全巡查管理有关制度开展工作。如甲方新制定或修订质量安全巡查管理制度,乙方应按照甲方新制定或修订质量巡查管理制度相应调整巡查方案,并报甲方审批后实施。
4.2通过定期巡查评估工作,对甲方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实测实量、质量风险及观感、施工进度、安全文明、管理行为、防疫防控的检查,并协助甲方组织召开质量安全总结大会,强化各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意识,形成质量安全评估常态化体系,深化甲方在建项目质量安全管理优劣可视化、数据化、透明化,引入质量安全评估排名措施,形成甲方在建项目之间的质量安全竞争的良好氛围。
4.3评估方案要求:评估服务方案根据甲方项目评估要求制定,评估方案见合同附件1。
4.4评估频次要求:具体评估项目清单由甲方在每阶段评估工作开始前10个工作日提交给乙方。
4.5巡查和评估工作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须根据巡查技术要求,对巡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和总结分析。评估成果应按项目形成评估工作日志,以文字、图像、录像相结合的形式,记录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中重要或特殊的情况;评估整改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须明确质量隐患具体部位、内容及整改时限,待整改完成后形成评估总结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不限于以下:
(1)现阶段的质量安全生产状态分析;
(2)巡查发现项和发现项的类别统计分析;
(3)各巡查要点间的横向和纵向对比;
(4)巡查项目关键及高风险问题描述,
(5)巡查项目整改反馈情况汇总;
(8)对巡查项目的优秀安全文明措施、优秀工艺工法进行汇总;
(9)对于巡查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10)甲方对收到的上述评估过程及结果资料存在异议的,应在收到资料之日起5日内书面(邮件或函件方式)反馈,若甲方未在5日内反馈,则视为对上述评估过程及结果资料内容无异议。
4.6甲方对收到的上述评估过程及结果资料存在异议的,应在收到资料之日起5日内书面(邮件或函件方式)反馈,若甲方未在5日内反馈,则视为对上述评估过程及结果资料内容无异议
4.7评估方法:结合国内外工程项目先进管理经验、根据甲方制定的评估办法、评估体系和内容组织实施,并根据甲方要求完善评估办法,过程中需接受甲方要求不断完善评价方法、评测指标、评测表格和实测工具。
4.8评估工作设备:乙方应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激光测距仪、数码相机等设备。不便携带的工具(2m靠册、塞册、阴阳角尺、电锤、塔尺、卷尺、激光标线仪等)由甲方在项目现场提供。
5.承保方式及合同价款: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的方式承保本项目,全费用综合单价为9000元/次,包含完成合同所规定检查评估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体系编制及调整、现场评估、报告编制及印刷;到达各项目进行检查评估等业务所发生的往返交通工具、住宿、检测工具、餐费等补贴性差旅费用、包税费;为甲方检查工作组安排车辆等)。合计预算为144万元(根据检查次数按实结算)。
6.支付方式:本合同无预付款,具体以后面合同签订为准。
7.其他要求
7.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7.2乙方应保证组建一支由具有丰富的工程质量安全巡查评价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所组成的工作团队;乙方应保证咨询团队人员的稳定性,若因特殊原因需临时替换或变更咨询人员时需征得甲方代表的同意。乙方人员如不称职,甲方有权提出更换。
7.3乙方指定固定的有丰富项目管理经验人员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7.4乙方所提供的建议、请示、报告和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7.5乙方应对本项目管理、技术、经济资料保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7.6乙方应独立完成咨询服务工作;不得接受被检查项目参建单位的礼品馈赠、宴请及其它不当利益,若经甲方查证发生此类不当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移交有关监督部门。
7.7乙方应按照合同的内容和要求完成各项咨询服务工作。针对工程系统第三方检查评价工作,乙方应提前计划检查评价行程安排,为评价工作做好准备。
7.8乙方应对现场检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检查人员具备识别危险源的能力,规避危险源,保障自身安全。乙方应为每位检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险。在施工现场如因乙方检查人员违规操作、未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因自身违章和过失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7.9充分了解甲方意图和思路,认真研讨工作方案,开展各项工作。
7.10及时完成各项工作,应充分考虑甲方评审所需时间要求。
7.11充分协调内部资源,保证工作质量。
7.12乙方必须保证工程系统第三方检查评价的公正性,不得随意更改检查原始数据及评分结果。
7.13协助甲方定期召开总结培训会。
7.14乙方应积极为甲方的日常管理任务和专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8.保密条款
8.1双方应遵守国家的有关保密规定。妥善保管对方提供的资料,保守对方的各项秘密,并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
8.2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本项目的成果文件及任何数据、图纸、资料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其他项目。
8.3乙方须以保密方式处理在编制本项目成果文件过程中自甲方、甲方工作人员或甲方关联机构获得的相关信息、资料、图纸、数据等,或由甲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明确指明为秘密的任何信息,以及乙方因本项目工作内容所直接或间接取得、处理或接触的任何其他资料。即使向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协议的必需范围,且这些人员应接受至少与本条款同等严格的保密条款的约束。未经甲方书面在先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与本项目有关的内容,或公开本项目任何中间成果或最终成果。
8.4如违反本保密条款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服务费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服务费用总价款20%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无法弥补甲方损失,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的权利。
8.5无论本合同或本合同其他条款是否有效,本保密条款始终约束双方。
9.违约责任
9.1 项目的巡查人员必须从签订合同时乙方提交的巡查人员名单中安排,不得另行安排其他人员,确需更换的,应书面向甲方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更换。
9.2 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的,甲方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50000元/人次,更换项目负责人***
9.3因乙方的第三方巡查工作不到位,质量安全隐患巡查意见未及时出具,出现较大或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处以合同价的30%的罚款。
9.4 乙方应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若查实乙方在质量安全巡查过程中有不廉洁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9.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与任何第三方合作,或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擅自转包给任何第三方(乙方的分公司除外)。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终止与第三方的合同。乙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责任,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9.6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完成各阶段有关工作的,每延误一天,甲方有权在尚未支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合同总价款的1‰,逾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10%。
10关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
10.1做过同类型政府投资项目的第三方质量安全检查的单位可适当加分。
10.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三卷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2021年度第三方质量安全
巡查评估服务(第二次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三、资格审查资料
四、服务方案 
五、公司简介
六、项目服务机构配备情况
七、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致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招标人):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2021年度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评估服务(第二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开标记录表》中的投标报价和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工作。
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3)资格审查资料
(4)服务方案 
(5)公司简介
(6)项目服务机构配备情况
(7)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帐号: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约定内容
备注
1
项目负责人***
***
 
2
服务期限
按招标文件要求
 
3
合同价款确定方式
按招标文件要求
 
4
服务工期
按招标文件要求
 
5
报价
服务报价单价为    元/次,暂统一按160次计算,投标总报价为   元。
 
6
投标有效期
     天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 标 人: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清晰扫描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
 
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
 
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清晰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清晰扫描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三、资格审查资料
 
序号
审查内容
页码
1
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
 
2
财务状况报告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
投标申请人声明(后附格式)
 
5
已完成过的类似质量安全检查业绩资料
 
6
拟派项目负责人***
***
 
……
 
 
注:资格审查详细资料附于本表后,并标明页码。

(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本公司就参加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2021年度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评估服务(第二次招标)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本公司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七、本公司承诺,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20﹞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四、服务方案
(格式自定)
编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编制依据、评估计划、评估内容及方法(评估体系得分权重介绍详见合同附件);
2)现场项目服务人员架构表及评估工作组织[含人员组织(服务机构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工作流程]);
3)评估内容(含实测实量、质量风险、施工进度、安全文明、疫情防控、管理行为资料评估内容)及方法;
4)评估成果内容
5)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对项目整体的理解及认识程度、质量保障措施、合理化建议、个性化服务及相关承诺;增值服务、廉洁保障方案等;
6)其他补充内容。
 
 
 
 
 

五、公司简介
(格式自定)
 
编制要求:
1)公司组织构架;
2)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原件清晰扫描件;
3)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政府质量安全检查(巡查或评估咨询)等类似项目业绩,且业绩中必须同时体现质量和安全巡查(评估、检査)内容。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关键页)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应能清楚反映工作内容。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等。以上所有资料均需提交原件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加盖电子印章,必要时需提供原件核对。
4)其它证明公司现有实力的材料[如履约评价能力情况证明材料(如有)、认证情况证明材料(如有)、企业创新成果证明材料(如有)等]。
 


六、项目服务机构配备情况
项目服务机构设计合理。评估团队的数量和资质满足本项目要求。
1、项目服务机构配备情况表    
2、项目负责人***
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1、项目服务机构配备情况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已承担完工
工 程 情 况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原服务单位
项目数
主要项目名称
 
 
 
 
 
 
 
 
 
 
 
 
 
 
 
 
 
 
 
 
 
 
 
 
 
 
 
 
 
 
 
 
 
 
 
 
 
 
 
 
 
 
 
 
 
 
 
 
 
 
 
 
 
 
 
 
 
 
 
 
 
 
 
 
 
 
 
 
 
 
 
 
 
 
 
 
 
 
 
 
 
 
 
 
 
 
 
 
 
 
 
 
 
 
 
 
 
 
 
 
 
 
 
 
 
 
 
 
 
 
 
 
 
 
 
 
 
 
 
 
 
 
 
 
 
 
 
 
 
 
 
 
 
 
 
 
 
 
 
 
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负责人***
本表后附评估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工程师资格证书编号
 
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
日期
在建或已 完
工程质量
 
 
 
 
 
 
 
 
 
 
 
 
 
 
 
 
 
 
 
 
 
 
 
 
 
 
 
 
 
 
 
 
 
 
 
 
 
 
 
 
 
 
 
 
 
 
 
 
 
 
 
 
 
 
 
 
 
 
 
 
 
 
 
 
 
 
 
 
 
 
 
 
 
 
 
 
 
 
本表后附项目负责人***

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注: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辅助说明资料格式不做统一规定,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七、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序号
仪器设备 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用途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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