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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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5.12 |
招标代理: | 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嵊州市 |
内 容: | ***三塘村(王明堂)超*、加工厂使用权出让 一 竞租公告 本招租项目***三塘村(王明堂)超*、加工厂使用权出让,已由*****街道办事处批准,出租方为*****街道三塘村股份经济**社。受*****街道三塘村股份经济**社委托,拟于****年*月**日*时**分在*****街道办事处三楼西侧会议 |
嵊州市三塘村(王明堂)超市、加工厂使用权出让
一 竞租公告
本招租项目嵊州市三塘村(王明堂)超市、加工厂使用权出让,已由嵊州市浦口街道办事处批准,出租方为嵊州市浦口街道三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受嵊州市浦口街道三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拟于2021年5月12日9时30分在嵊州市浦口街道办事处三楼西侧会议室公开竞租以下标的物。现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物情况及起始价:
标的物为嵊州市三塘村(王明堂)超市、加工厂使用权出让:竞租年限为5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位于嵊州市三塘村王明堂,可使用面积约110平方米。出租方不组织现场踏勘,由竞租人自行赴现场踏勘、考察。竞租人未踏勘、考察现场,不明确承包条款而盲目竞租,出租方不承担竞租人相应的风险责任和损失。标的物房屋性质为村集体所有,如租受人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由租受人自行办理,费用由租受人自行承担,出租人负责做好协助工作。
(1)采用一次性“书面竞价”的办法。本次竞租的标的物可使用面积约110平方米,竞租年限约为5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竞租起始价为人民币30000元/年。竞租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实行承包期一次性承租,报价最高者为承租人,报价低于起始价则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2)以上标的物面积以招标数为准,出租方不作相关保证。本项标的物竞租在公告期满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的,由招标办按照公告载明的交易方式组织交易;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的,可以由双方协议成交并签约,或按竞租人报价直接签约(但不低于起始价)。
(3)竞租成交款及相关费用缴纳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承租款,以后每年的承租款在签订合同之日的前一个月付清当年的承租款,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第一年的租费按照成交款计算,至租赁期结束每年在前一年的基础上上涨3%。
(4)合同签订时间:成交确认书发出并付清首期租金(成交款)7日内签订。
二、参租对象及报名条件时间:
1. 参租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凡有意参加竞租的竞租人请于2021年5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到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招标采购部(嵊州市经济开发区金雅利路7号二楼)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开标时间(竞租截止时间):2021年5月12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嵊州市浦口街道办事处三楼西侧会议室
2.报名资料费为1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3.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竞租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 (大写:叁仟元整)。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必须在报名前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帐形式通过竞租人的账户汇入指定帐户 (竞租保证金须在2021年5月11日下午4时00分前缴纳,其他时间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不能作为竞租依据,汇款人与报名人必须是同一人),同时持相关付款凭证到嵊州市浦口街道三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室开具竞包保证金收据。开户名称:嵊州市浦口街道三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银行:嵊州市农商银行三江支行,账号:201000227329836。
5.参加竞租时请随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竞租保证金收据、报价书参加竞租会议;竞租人未按时到场、无相关证件、无竞租保证金收据、无报价书, 出租人拒绝其竞租报价。
6.不按规定提交保证金及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作无竞租资格处理。
7.联 系 人:金法高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汪少春 联系电话***
8.竞租人在参加竞租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租公告》、《竞租须知》内容及条件,一旦参加竞租,即视为竞租人已对《竞租公告》和《竞租须知》的所有条款内容等资料已完全知悉并无异议。
出 租 方: 嵊州市浦口街道三塘村村民委员会
嵊州市浦口街道三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 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