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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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5.19 |
招标代理: |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海伦市 |
内 容: | 公告 *******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吉祥**段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GC****-****)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省 一、招标条件 本*******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吉祥**段道路工程(招标项目编号:GZ******GC****-****),已由项目审 |
关键词: | 道路 路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本海伦市2021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吉祥路南段道路工程(招标项目编号:GZ210309GC8888-001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海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1、新建沥青混凝土道路291米,路面面积3492平方米 2、安装路灯16盏。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1
001 1: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至少包括:注册建造师 1 人、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1 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及质量员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人员均须证企相符,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4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网站截图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网站截图为准);
(2)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站截图为准)。
3.5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1年04月29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05月08日16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9日14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9日14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项目编号:GZ210309GC8888-00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伦市2021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吉祥路南段道路工程,已由海发改(2020)20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中央专项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海伦市2021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吉祥路南段道路工程
2.2建设地点:海伦市;
2.3建设规模:1、新建沥青混凝土道路291米,路面面积3492平方米 2、安装路灯16盏。
2.4计划工期:2021 年05月24日至2021年10月01日,共计127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控制价1756588.34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至少包括:注册建造师 1 人、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1 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及质量员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人员均须证企相符,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4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网站截图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网站截图为准);
(2)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站截图为准)。
3.5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4月29日至2021年05月08日,每日09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休息时间除外)到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星光耀广场办公一号楼29层)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3.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3.2营业执照;
4.3.3资质证书;
4.3.4安全生产许可证;
4.3.5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身份证及拟任岗位的有效证件;
4.3.6信誉要求无违法犯罪行为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以上材料及资格要求全部内容,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5月19日14时00分,地点为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星光耀广场办公一号楼34层)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7.其他
7.1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8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执行,“138家企业(含外埠企业70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将按照相关规定清出我市建筑市场;7家企业被省住建部门清出黑龙江省建筑市场”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将被否决。
7.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海伦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人:海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