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安排,将在驰宏电子商务平台面向社会对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粗铅进行公开竞价,诚邀广大有合作意向的客户前来咨询并参与竞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
1、以上粗铅品质仅供报价参考,结算以呼伦贝尔驰宏实际发货、分析化验数据为准;客户可到现场取样分析化验,杜绝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实际提货品质与参考品质有差异,而提出各种理由拒绝执行合同,否则我司将按照《客户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2、交货方式:出厂交货,客户自提;交货地点: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粗铅仓库。
3、计价方式:粗铅含铅、含银、含金分别进行计价,其中含银、含金采用固定价模式。
(1)粗铅含铅加权综合品位≥96%,结算单价(加权品位结算)=基准价—加工费()元/金属吨,基准价为交货所在计价周期内(4月26日至5月25日)上海有色网1#铅锭平均价,本次客户报价为扣减价(即客户只需填写数字,无需加“+、-”号,系统默认单位为元/金属吨)。
(2)粗铅含银单价(加权品位结算)=基准价*计价系数,基准价为交货所在计价周期内(4月26日至5月25日)上海有色网1#银平均价,具体结算计价模式按照下表执行。
(3)粗铅含金≥5g/t,结算单价(单车结算)=基准价*81%;1g/t≤含金<5g/t,结算单价(单车结算)=基准价*80%,基准价为交货所在计价周期内(4月26日至5月25日)上海有色网Au95平均价;粗铅含金<1g/t,不计价。
4、销售周期和数量:2021年5月;数量约2000吨,以实际生产、交货数量为准;若因生产不稳定,导致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数量交货,供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结算及付款:
(1)粗铅以供方的检斤、化验结果为结算依据,粗铅含铅、银按交货所在计价周期内实际交货数量加权计算平均品位进行结算,含金按单车实际品位进行结算。
(2)单批次全额预付货款,款到发货。
6、粗铅含其它元素不计价、不考核、不扣款。
二、付款及结算方式:
1、粗铅含铅、含银以供方的检斤、化验数据(若仲裁,则以仲裁约定规定执行)为结算依据,按交货所在计价周期内实际交货数量加权计算平均品位进行结算;若粗铅含金,则按合同约定单车进行结算。
2、需方预付货款,款到提货,供方根据收款情况和交货数量暂估预开部分粗铅含铅、含银增值税专用发票,若粗铅含金则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结算完毕后双方票款结清。
三、报价方式及报价截止时间:
(一)报价方式:电子销售平台直接报价。
1、报价操作说明:登录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chxz.com)→电子销售→用户登录(登录账户为公司全称)→进行报价。
平台地址:***
2、业务联系人:何希航,电话:0874-8979593;文军,电话:***
3、电子销售平台注册联系人:陈磊,电话:0874-8979587;何宇,电话:***
(二)报价截止时间为:2021-04-29 10:00:00整。
四、客户资质要求:
客户需提前在我公司电子销售平台注册,注册时需提供最新经过年检的以下相关资质材料: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资本金≥100万元,注册时间1年以上)、开户许可证、开票资料。
五、信誉保证金要求
(一)信誉保证金管理按《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管理公告》执行,报价方需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向我公司缴纳信誉保证金,以我公司财务实际收款为准,并备注“信誉保证金”,信誉保证金及注册联系人:陈磊,电话:0874-8979587;何宇,电话:***
信誉保证金请汇往以下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称: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曲靖开发区支行
账号:2505031219022107863
(二)竞价后未中标或合同履约完毕,后续不再与我公司有合作意向的客户,可申请退还信誉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本金)。
六、违约管理
(一)弃标、毁约管理:客户发生下列不诚信行为之一的,发生1次,禁业3个月,扣除50%信誉保证金,记录不诚信行为1次,一年内累计发生2次,全额扣除信誉保证金,退出客户名录,列入驰宏锌锗客商黑名单,1年内禁止与驰宏锌锗发生业务合作,2年内不得享受驰宏锌锗客户授信及战略客户优惠政策。
1、竞价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2、签订合同后拒不履约或选择性部分履约;3、装卸过程中不服从装卸安排;4、未按合同要求指令提货(供货)。
(二)围标、运输失当管理:客户发生下列不诚信行为之一的,一经核实,全额扣除信誉保证金,并退出客户名录,列入驰宏锌锗客商黑名单,2年内禁止与驰宏锌锗发生业务合作,3年内不得享受驰宏锌锗客户授信及战略客户优惠政策。
1、客户串通一气,进行围标;2、违反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
(三)弄虚作假、寻衅滋事管理:客户发生下列不诚信行为之一的,一经核实,全额扣除信誉保证金,并退出客户名录,列入驰宏锌锗客商黑名单,5年内禁止与驰宏锌锗发生业务合作,10年内不得享受驰宏锌锗客户授信及战略客户优惠政策。
1、运输车辆在过磅检验中弄虚作假;2、收发货过程中,威胁工作人员、干预业务操作、寻衅滋事等且性质恶劣。
(四)违反廉洁经营:对违反《廉政合同》条款的客户,全额扣除信誉保证金,退出客户名录,列入驰宏锌锗客商黑名单,10年内禁止与驰宏锌锗发生业务合作,终生不得享受驰宏锌锗客户授信及战略客户优惠政策。
(五)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客户对我公司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根据影响程度,发生一次扣除50%–100%信誉保证金。
(六)违约后保证金补充规定:未交纳信誉保证金的客户违反诚信管理,除按上述条款禁止业务外,解禁后需交纳该物料分类中的最低信誉保证金额度,交纳到账后才能参与竞价。
(七)不良行为禁业:合作期间,如因客户自身原因出现社会公众不良行为记录、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将给予客户“禁业”处理,直至不良行为解除为止。
七、其它要求
(一)报价方接到谈判记录表或中标通知后,不履行后续相关手续的视为不诚信行为,我公司将扣除50%的信誉保证金,并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同时纳入我公司客户不诚信档案。
(二)若供方运输车辆在厂区行驶过程中出现抢道、插队或在卸车、检验和计量过程中弄虚作假、恐吓我公司现场操作人员的,我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全额扣除信誉保证金,并纳入我公司客户不诚信档案。
(三)未按要求进行客户注册、交纳信誉保证金及报价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四)请在有效报价时间前提交报价单,并电话告知电子商务中心,逾期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如因网络延误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无效报价电子商务中心概不负责。
(五)其它未尽事宜,中标后将在购销合同中约定,并以购销合同为准。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电子商务中心
2021-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