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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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6.01 |
招标代理: | 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F+EPC)总承包/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F+EPC)总承包标段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FGQB-****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城乡建设 |
蒲江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F+EPC)总承包/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蒲江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F+EPC)总承包标段已由成都市蒲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020-510131-47-03-491698】FGQB-02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蒲江县城乡建设项目管理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蒲江县城乡建设项目管理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市蒲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招标事项备案文号为川投资备【2020-510131-47-03-491698】FGQB-023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蒲江县鹤山街道工业大道上段。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150.53亩,总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工程建设费用约40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蒲江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的土建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室外总图工程等。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1个标段,融资+EPC工程总承包1个标段;完成本项目的融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中的设施、设备、材料等的购置)、施工、竣工验收、整体交付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过程工作。
2.4质量目标: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2.5计划工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为:
(1)社会资本方:无不良信用记录。
(2)勘察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设计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4)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1.5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除社会资本方外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除社会资本方外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6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本项目融资负责人***
拟派融资负责人***
拟派勘察负责人***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勘察单位人员)。
拟派设计负责人***
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人员)
拟派施工负责人***
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所在单位(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人员)。
3.1.7财务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单位)近3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联合体成员单位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不需要提供财务报表)
3.1.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
(1)勘察资质单位:
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或正在施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10万平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勘察业绩的项目(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勘察单位提供)。
(2)设计资质单位:
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或正在施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设计业绩(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签署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施工资质单位:
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或正在施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合同金额人民币3亿元以上(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类项目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社会资本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4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 4 月 29 日至 2021 年 5 月 6日 ),携带相关资料到 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88号宏都财富广场6楼招标代理部)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资料:
(1)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验原件)和连续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3)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招标文件每套150元,售后不退。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1日10时00分,地点为四川建设网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蒲江县城乡建设项目管理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蒲江县寿安镇迎宾大道88号
联 系 人***
电 话:028- 88677511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宏都财富广场6楼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28-87774686或15884270969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