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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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金华市合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关于*****镇之江村土地流转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镇之江村土地流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镇之江村股份经济**社委托,现就*****镇之江村土地流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其他社会组织或自然人前来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 |
关于金东区江东镇之江村土地流转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东区江东镇之江村土地流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金华市合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金东区江东镇之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现就金东区江东镇之江村土地流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其他社会组织或自然人前来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金东区江东镇之江村土地流转项目
二、项目编号:JHHX2021-XM161
三、招标内容情况一览表:
序号 |
招标内容 |
流转承包款底价 (元/亩/年) |
委托流转期限起止时间 |
土地面积 |
投标保证金 |
一 |
金东区江东镇之江村区域内村两委指定区块进行土地流转 |
1150元/亩/年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具体起止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
约180亩(以村两委指定区块土地实际面积为准) |
6万元 |
备注:
1、报名前,投标人应自行实地察看了解本项目土地的基本情况,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现场踏勘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
2、本项目委托流转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流转承包款按照“先付后用,分期支付”的原则,每年支付一次流转承包款(即按中标金额及实际土地面积按年支付),第一年的流转承包款在中标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之内付清,下一年度的土地流转承包款在当年承包期到期前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如逾期缴纳,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收回土地。
3、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委托流转期限届满后无息退还,如在合同履约期间,因中标人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的或中标人未按合同要求种植相关粮食作物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请各投标人在报名前充分考虑,如中标,第一年的流转承包款必须在中标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之内付清,否则,视为放弃土地做弃标处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对中标的土地重新对外招标,未中标者(三个工作日之内)不计息全额退回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备相应资金实力及经营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社会其他组织(法律规定者除外);
2、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五、使用性质:承诺在承包期间,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种植粮食作物,但不得种植非粮作物。在承包期间,国家有关惠农政策(如各种补贴),由中标人享有。
六、招标方式:明底暗投,在开标之日以暗标形式开标并唱标(流转承包款底价以本章《招标内容情况一览表》为准),流转承包款出价最高者中标(即按投标报价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最高价的投标人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必须等于或者高于流转承包款底价,如低于上述规定的流转承包款底价的,该投标报价无效。
七、委托流转期限:详见《招标内容情况一览表》。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04月28日至2021年04月30日下午16:30时止(上午:9:00—11:30时,下午:13:30—17:00时),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为加强疫情防控,减少接触或聚集,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请各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或加微信号:18367938993)、邮寄方式提交报名资料(电子邮件或微信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报名资料的扫描件,邮箱地址:***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
4、投标保证金(报名之前缴纳):投标人应在2021年05月06日16时30分前以银行转账方式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至金华市合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60000元整(大写:陆万圆整)。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营业部,银行账号:0188990019002129(请注明汇款用途:金东区江东镇之江村土地流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简写)项目编号:XM161)。
5、报名时须提供:
(1)提供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转帐回单复印件或提供其他有效缴纳凭证复印件。
(2)自然人报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及社会其他组织报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和递交时间:
1、投标人应于2021年05月06日13:40-14: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江岭高新智造区开发建设指挥部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05月06日14时00分开始(过时不候);
2、开标地点:江岭高新智造区开发建设指挥部会议室。
十一、特别说明:
1、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向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澄清。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发布,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投标人未提出质疑,视为完全理解本招标文件,一经进入开标程序,即视为投标人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放弃要求解释的权利。
2、请投标人务必看清本项目土地的实际情况,投标人一旦报名,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本项目土地的各种情况,中标后,投标人不得对土地位置、面积、周边环境、配套等有任何异议。
3、开标期间唱标时如出现两个或多个相同金额的最高报价,由招标人代表抽签确定中标人,本项目开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开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东区分中心网站(http://www.jindong.gov.cn/col/col1229352903/index.html)、金东区江东镇招投标中心公示栏张贴、金东区江东镇之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公示栏张贴。
十三、业务联系:
采购单位:金华市金东区江东镇之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
经济合作社联系人***
联系电话***
镇政府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合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业务咨询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名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