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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XCT-2021-CCCG005072021年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宜盛街污水管线翻建维修工程

信息发布日期:2021.04.28 标签: 吉林省招标 街招标 
加入日期:2021.04.28
截止日期:2021.05.27
招标代理: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吉林省
内 容:****年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宜盛街污水管线翻建维修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CT-****-CCCG*****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宜盛街污水管线翻建维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关键词:
 
招标公告正文

2021年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宜盛街污水管线翻建维修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CT-2021-CCCG005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宜盛街污水管线翻建维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1年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宜盛街污水管线翻建维修工程;  

2.2建设规模:管线约500米,道路约700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4建设地点: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宜盛街;

2.5计划工期: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9月15日;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招标控制价:805.49043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须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最低等级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建筑业企业,投标时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不作为否决条件。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注: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18年~2020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0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在接到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6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5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在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8a座5楼) 购买招标文件。

4.2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书(提供授权人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6)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7)外埠入吉企业及项目经理相关备案材料

(上述证件若部分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停止颁发纸制证书,可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代替原件)

4.3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

7.1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选取前3名投标人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

7.2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及确定排名顺序。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电话:***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地址:***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地址:***

邮编:1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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