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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东西路(淮州路—合肥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3208042104250002-BD-001)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4.27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工程招标招标 改造工程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1.04.27
截止日期:2021.06.02
招标代理: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长**西路(淮州路 — **路)改造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西路(淮州路 — **路)改造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淮发改投资【****】**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
关键词: 工程招标 改造工程 路
 
招标公告正文
长江东西路(淮州路 — 合肥路)改造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江东西路(淮州路 — 合肥路)改造工程已由淮安市淮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淮发改投资【2021】3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淮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长江东西路(淮州路 — 合肥路)改造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长江路(淮州路 — 合肥路)

2.1.2建设规模:项目按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拟改造路段,长7200m,宽44m(以上部分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核定的建筑功能和建设规模为准),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本项目分二期施工,一期:北京北路-翔宇大道;二期:淮州路-北京北路、翔宇大道-合肥路。

2.1.3合同估算价:280164502.01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暂列金额:2000万元;工程设计费500万元(不可竞争费);建设管理费、建设项目前期拆除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工程勘察费、工程测量费、劳动安全卫生评审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工程保险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竣工图编制费等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00日历天(一期150日历天,二期150日历天。具体工程开工时间以具体开工报告时间为准,一期完成后6个月内确定二期开工时间)。

2.1.5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物资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施、材料设备等)产品质量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3)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包括但不限于:长江东西路改造淮州路至合肥路,原路面路基拆除、路基路面工程、桥涵、路灯、绿化、雨污水管网、智慧交通、智慧停车场、城市家具等工程(详见设计任务书),勘察、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以及图纸中全部工程的施工和相关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直至交付使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以下①和(②或者③或者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③具有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④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含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企业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1.5亿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或兼顾城市道路功能的公路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二者缺一不可,要求:①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缺一不可;②业绩的计算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

(2)施工业绩: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1.5亿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或兼顾城市道路功能的公路工程的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二者缺一不可,要求:①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缺一不可;②业绩的计算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

(3)设计业绩: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1.5亿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或兼顾城市道路功能的公路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提供设计委托合同,业绩必须取得图纸审查合格证明,两种资料缺一不可,时间以设计合同为准,相关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4)监理业绩: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1.5亿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或兼顾城市道路功能的公路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两种资料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两种资料(不限一种资料)只要能载明类似工程业绩的工程造价即可。

3.1.1.2投标人业绩须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1.5亿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或兼顾城市道路功能的公路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二者缺一不可,要求:①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缺一不可;②业绩的计算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

(2)施工业绩: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1.5亿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或兼顾城市道路功能的公路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二者缺一不可,要求:①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缺一不可;②业绩的计算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

(3)设计业绩: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1.5亿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或兼顾城市道路功能的公路工程的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提供设计委托合同,业绩必须取得图纸审查合格证明,两种资料缺一不可,时间以设计合同为准,相关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注:资格评审时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3.3.2自2019年4月27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3.3.3自2020年4月27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3.3.4自2021年1月27日以来,投标人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投标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出具的2020年9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 6 个月(含)以上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8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投标时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出具的2020年9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 6 个月(含)以上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9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建设单位及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要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平台信用信息-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版块查询行政处罚情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4月27日9时00分至2021年6月1日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21 年 62日 9 时 00 分(逾期不予接收);

5.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提交。)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安市淮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淮阴区颐和花园商业广场案A栋(北楼)城建大厦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 系 人:汪洋                            联 系 人***

电    话:18852396356                     电    话:13952384455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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