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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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5.12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第一人民医院消化内镜图文信息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QYY-XX-CS-***-**** (三)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万元 (四)主要内容:***第一人民医院拟采购一套消化内镜图文信息系统。 (五)评审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 |
关键词: | 医院 |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消化内镜图文信息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QYY-XX-CS-002-2021
(三)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98万元
(四)主要内容: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拟采购一套消化内镜图文信息系统。
(五)评审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审办法部分。
(六)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部分。
(七)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的响应函;
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或“三证合一”的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5.2020年8月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指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自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除以上资格要求外,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执行,如以上资格要求与法律法规、文件不符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执行。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四、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供应商信用信息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在政府采购评审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扣2分,评价结果为二星的扣3分,评价结果为一星的扣4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价结果为三星的给予1%的价格加成,评价结果为二星的给予2%的价格加成,评价结果为一星的给予3%的价格加成。由于系统正在建设中,所有供应商均暂按四星进行评审。
五、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一) 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时间:2021年4月28日08:00至2021年5月7日17:30。
(二)供应商在磋商文件提供时间内,将企业营业执照(传图片)、参与此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传图片)、联系电话***
(三)在磋商文件提供时间内,采购人收到供应商邮件的,将免费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至供应商邮箱。
六、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 2021年5月12日15:20。
(二)递交(接收)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 2021年5月12日15:30(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响应文件接收及磋商地点:宿迁市宿城区宿支路120号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部2号楼2楼西开标室。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122808588@qq.com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223800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八、公告期限及其他事项
1.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
2.以上邀请函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媒体上另行通知。
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