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精发改(2020)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精河县杞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精河县物流集散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2.建设地址:***
3.建设内容:建筑总面积216645.00㎡。其中,仓储库房202176.00㎡,联检办公楼 6285.00㎡,配套公寓4032.00㎡,检查门卫室3252.00㎡,换热站900.00㎡以及配套等基础设施。
4.工程投资额:总投资29161.57万元。
5. 计划工期:375天,2021年5月20日开工,2022年5月30日竣工
6.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含甲级)。2、项目总监须具备监理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建筑企业信息登记报送。3、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方式为: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监理)。
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27日10时00分至2021年5月10日20时00分,在武汉浩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精河县杞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浩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精河县 地 址:太湖春天门面房41-6号
邮 编:833400 邮 编:833400
经 办 人:任斌 经办 人:武沙沙
电 话:13999768333 电 话:0909-8880695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