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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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平湖市 |
内 容: | **港镇党建风景线项目-绿化景观及道路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港镇党建风景线项目-绿化景观及道路提升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 ***金桥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 |
独山港镇党建风景线项目-绿化景观及道路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独山港镇党建风景线项目-绿化景观及道路提升工程,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 平湖市金桥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位于平湖市独山港镇赵家桥村。
主要内容为:沿游览主线对环境进行整体提升,在提升观赏性的同时,加强景观空间的利用率,置入公众交流、休闲娱乐等功能。沿线民居实现整体更新,并就前庭后院进行微田园更新,结合滨水环境提升景观效果。西侧大棚区域道路新建,优化生产环境。
2.2计划工期(设计、施工):30日历天。
2.3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要求。
2.4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2.5招标范围:以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建设独山港镇党建风景线项目-绿化景观及道路提升工程,包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保修服务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分包单位、供应商的配合工作。
2.6本次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约360万元,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具有企业营业执照内具有“园林绿化施工”等相关经营范围;
(3)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4)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
(2)拟派设计负责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园林绿化施工”等相关经营范围的投标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1年4月2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5月8日9时00分,地点为平湖市独山港区社会发展局二楼会议室(独山港镇翁金线星华段388号对面)。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phmain)上发布。
7. 特别说明7.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递交由投标单位总部基本账户出具的人民币叁万元(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平湖市独山港镇招投标中心(注:基本账户开户在平湖市农商行独山港支行的可采用转账支票形式),并在汇票上注明出票单位、银行账号。
通过电汇、支票、网银、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
单位名称:平湖市独山港镇人民政府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平湖市农商行独山港支行 开户帐号:201000000329646
7.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平湖市金桥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 系 人***
电 话:0573-85626632 电 话: 0573-85272555
地 址:独山港镇翁金线星华段388号 地址:***
传 真: / 传 真: 0573-85272555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