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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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燃气G*.*智能IC卡膜式燃气表控制器升级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序号 标项名称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规格 描述 * **燃气G*.*智能IC卡膜式燃气表控制器升级项目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万元 采用 |
关键词: | 控制器 |
采购人:湖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湖州燃气G2.5智能IC卡膜式燃气表控制器升级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序号 |
标项名称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 描述 |
1 |
湖州燃气G2.5智能IC卡膜式燃气表控制器升级项目 |
100 |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10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G2.5智能IC卡膜式燃气表于2017年使用至今,仓库中剩余燃气表IC卡控制器需升级为NB物联网表控制器,该部分燃气表供应商为廊坊润能燃气设备有限公司,为保证控制器升级后与原表的匹配性和兼容性,本项目拟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综上所述,根据《湖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单源直接采购指在卖方市场条件下,向单一供应商征求建议或报价的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采购方式。 (3)采购人原先向某供应商采购货物、设备、技术或服务的,需要与现有货物、设备、技术或服务配套。”的规定,本项目建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向廊坊润能燃气设备有限公司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廊坊润能燃气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
三、公示期限
2021年4月27日 至2021年5月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