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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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5.10 |
招标代理: | 湖北景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湖北省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凉雾乡关东村体育公园工程招标人为***凉雾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明确招标方式函,对本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受邀承建商参加凉雾乡关东村体育公园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投标。 *、项目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体育 公园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凉雾乡关东村体育公园工程招标人为利川市凉雾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景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明确招标方式函,对本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受邀承建商参加凉雾乡关东村体育公园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凉雾乡关东村体育公园工程
2.2项目编号:HBJRZBDL-2021022
2.3建设地点:利川市凉雾乡关东村二组
2.4工程概况:本项目为凉雾乡关东村体育公园工程,主要包含绿化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建设工期:6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7项目预算:126.27万元(大写:壹佰贰拾陆万贰仟柒佰元整)。
2.8最高限价:126.27万元(大写:壹佰贰拾陆万贰仟柒佰元整),此限价为最高限价,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此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以上须通过网站查询且附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3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叁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有其他在建工程;
3.5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5月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景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利川市体育路林苑小区106号(林苑小区入口左手边)3楼)
方式:招标人按照相关法规,本项目确定对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叁级以上资质的下列承建商发出邀请:1、鸿天创兴集团有限公司2、湖北云扬建设有限公司3、四川盛元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受邀供应商于招标文件获取期内持投标报名登记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到湖北景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利川市体育路林苑小区106号(林苑小区入口左手边)3楼)领取招标文件,逾期概不受理。
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10日10时00分;
递交地点为:湖北景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利川市体育路林苑小区106号(林苑小区入口左手边)3楼),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的媒介-《中国利川网》采购招标栏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利川市凉雾乡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景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