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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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5.18 |
地 区: | 湖北省 |
内 容: | 一、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年版)的通知》(鄂政办发〔****〕** 号)要求和《**州公共**交易中心关于**州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版)的通知》(**州公资交发〔****〕*号)及《***落实<**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年版 |
关键词: | 保险 政府 |
一、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56 号)要求和《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恩施州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2021版)的通知》(恩施州公资交发〔2021〕1号)及《鹤峰县落实<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鹤峰县政府集中采购2021年定点服务 (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编号:HFXZFCG2021-006 三、 项目名称:鹤峰县政府集中采购2021年定点服务 (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四、 协议执行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可视具体实际情况延期)。 五、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其中特种行业(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可以由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加。 2、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为国家保险监管部门批准成立的专业保险经营机构。 六、 招标文件获取: 1、下载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恩施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七、 公告时间:2021年4月27日至5月06日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5月18日9时00分(注:08:30开始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八、 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21年5月18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 质疑: 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2021年5月14日以前通知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将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于3个工作日给予回复。 2.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将质疑函书面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密封邮寄或送达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股(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溇水大道88号,联系电话*** 3.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中标结果出来后,受理因招标文件引起的质疑。 十一、 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采购人: 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湖北CA客服电话:*** 电子交易平台操作咨询:4009980000 技术支持:0718-8269133 网员注册咨询:0718-82436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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