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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化工与安全党支部双创建设”宣传阵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4.26 标签: 重庆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4.26
截止日期:2021.05.07
招标业主:重庆化工职业学院
地 区:重庆市
内 容:********对“化工与安全党支部双创建设宣传阵地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采购编号:CQHGZYXY-******。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万元) 磋商保证金 (万元) 备注 “化工与安全党支部双创建设”宣传阵地建设项目 *.** *.*
 
招标公告正文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对“化工与安全党支部双创建设宣传阵地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采购编号:CQHGZYXY-202109。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万元)

磋商保证金

(万元)

备注

“化工与安全党支部双创建设”宣传阵地建设项目

8.58

0.1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合格的响应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其他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4月26日星期一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化工职业学院校园网”(http://www.cqhgzy.com)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招标文件购买费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转入学院账户,并注明“CQHGZYXY-202109”的采购计划编号,开具标书费票据,投标时查验标书费凭证和保证金凭证。招标文件售价(元):200元/份(售后不退)。

(三)报名时间:2021年4月26日-2021年5月6日,工作日9:00-16:00,

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案例等扫描件发送至:1759401629@qq.com。咨询电话:***

(四)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缴纳了招标文件购买费;

3、按时交纳磋商保证金。

(五)磋商地点:重庆化工职业学院综合楼205(重庆市长寿区菩提东路2009号);

(六)提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2021年5月7日北京时间9:20-9:40。

(七)竞争性磋商开始时间:2021年5月7日北京时间10:00。

五、磋商保证金

1、投标人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磋商当日9:00。

保证金账户

收款单位:重庆化工职业学院;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长寿支行桃花新城分理处;

账号:50001120041052506322。

汇款的供应商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CQHGZYXY-202109”的采购计划编号,以便采购人开具缴费收据;并在投标文件中附纸质的转账凭证复印件;纸质的转账凭证复印件应随身携带,以备开标时查验;填写退还投标保证金信息登记表,并将电子版发送至:1759401629@qq.com 。

转(汇)款退投标保证金

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项目编号:

应退投标保证金

小写:1000元

大写:壹仟元整

投标单位盖章

单位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开户行行号

 

投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分项目单次递交的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保证金数额进行缴纳,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重庆化工职业学院的账号上,同时在进账凭证上明确“CQHGZYXY-202109”的采购计划编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

(1)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各供应商在递交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投标保证金分项目单次递交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在十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磋商,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磋商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磋商。

(五)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cqhgzy.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谈判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化工职业学院

联系人***

电  话:023-81886050

项目联系人***

电  话:13637882337

地  址:重庆市长寿区菩提东路2009号

    监督人:陈老师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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