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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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5.07 |
地 区: | 宜春市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根据****年*****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资金已落实,*****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现就该项目所需国产重交**#A级普通沥青和国产改性沥青采购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沥青供应单位。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 项目概况 本 |
关键词: | 沥青 |
根据2021年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所有宜春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资金已落实,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现就该项目所需国产重交70#A级普通沥青和国产改性沥青采购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沥青供应单位。
2.1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名称为2021年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所有宜春工程项目沥青采购。
2.2 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2021年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所有宜春工程项目施工所用沥青,主要为70#A级重交道路石油沥青和国产改性沥青采购,共设2个合同段,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一个或两个合同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一个标。合同段划分及估算数量详见下表。
合同段划分及估算数量一览表
合同段 |
编号 |
交货地点 |
暂定数量(吨) |
||
区域 |
暂定详细地址 |
重交沥青 |
改性沥青 |
||
L1 |
1 |
靖安 |
仁首镇坳下 |
1121 |
671 |
2 |
奉新 |
会埠镇石前(渣村至垴子头之间) |
200 |
/ |
|
3 |
宜丰 |
凯扬路(江西皇铭陶瓷发展有限公司附近) |
696 |
235 |
|
4 |
铜鼓 |
铜鼓东收费站(附近) |
515 |
243 |
|
5 |
丰城 |
丰源熊村(拖铁线) |
6828 |
1952 |
|
6 |
樟树 |
临江高速路口收费站附近 |
4870 |
1518 |
|
合计 |
14230 |
4620 |
|||
L2 |
1 |
高安 |
高安综合养护中心 |
1217 |
1578 |
2 |
上高 |
黄金堆工业园(320国道旁) |
135 |
551 |
|
3 |
万载 |
双桥镇养护中心(万上线双桥道班) |
7369 |
4274 |
|
4 |
袁州区 |
经开区 |
9081 |
2150 |
|
5 |
明月山 |
经开区 |
192 |
448 |
|
合计 |
17993 |
9001 |
注:上述表格中所列沥青数量均为估算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2.3沥青品牌的要求
70#A级重交道路石油沥青必须为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昆仑牌”或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生产的“东海牌”或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生产的70#A级道路用普通沥青,且须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从厂家新提沥青。
国产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品牌要求同70#A级重交道路石油沥青,SBS改性剂指定为中国石化(巴陵石化分公司)或LG(韩国原装进口或LG天津分公司生产)所生产的改性剂。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具体品牌和生产厂家。一经确定,在合同执行期原则上不允许更换,除非招标人书面同意。
2.4沥青供货计划及工期
沥青预计供货时间为2021年5月至2022年5月,供货期为1年,主要供货时间为8月份至11月份,沥青供货计划具体以各工程的实际供应计划为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的资质和要求如下:
3.1.1沥青制造商参加投标的须满足: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的国内沥青制造商,同时须具有生产经营许可证且为一般纳税人;
(2)具备70#A级重交道路石油沥青生产制造能力,沥青的2020年生产量不小于30万吨;
(3)具备改性加工生产能力。
3.1.2销售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满足: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的国内沥青制造商授权的销售代理商且为一般纳税人;
(2)给销售代理商提供授权的沥青制造商还应同时满足3.1.1(1)(2)的资格要求。
(3)具备改性加工生产能力。
3.1.3沥青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还须满足:
具有足够的散装沥青运输能力,自有或租赁的汽车沥青罐车不少于300吨;同时应在江西省宜春市范围内或周边市(周边市县指南昌、吉安、萍乡、新余),自有或租赁沥青储存库且库存总量不低于1万吨,且具有相应的沥青试验检测能力。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一个单项合同数量为1万吨以上的沥青供应合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下,编制、递交投标文件。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逾期不售。
4.3招标人对报名资料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5.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如投标人需要踏勘现场,招标人将予以协助。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7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将投标文件交至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阳路15号)。
5.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交货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春公路劳务及采购信息管理系统(http://120.55.48.176/xingyong/)上发布。
招 标 人: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春阳路15号
邮政编码:336000
联 系 人***
电 话: 13627052520
传 真: 0795-3191096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