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预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4月29日
交易登记号:21GC08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欧(中国)鲑鱼RAS陆基养殖项目(一期)—厂房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103-330225-04-01-763331文件备案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象山海峡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以上项目的桩基静载荷试验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象山县高塘岛乡
工程造价:约55万元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34根工程桩静载荷试验检测。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接招标人通知后,现场检测工作必须在30天内完成(其中型号为D-PHC 500-450(95)AB-12,12,12,11的1根抗压桩与型号为D-PHC 500-450(95)AB-12,11,11,11的3根抗压桩检测工作必须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5天内完成),自现场检测工作完成之日起5天内提交检测报告(书面成果一式6份,电子成果1份)。
质量要求:检测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资质和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且其相应计量认证证书的业务范围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各检测项,并在有效期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
(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登记。
(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按甬资交管办[2017]6号文件执行。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月0日至2021年0月0日17时00分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2021年0月0日17:00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付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6经招标人核实,若未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拒收或退回其投标文件,将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7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咨询人:黄琳茹,咨询电话0574-65733566。
4.8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 招标文件的下载
5.1下载招标文件入口:https://ggzyjy.xiangshan.gov.cn:7090。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壹 万元,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1: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单次)
采用线上缴纳: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指定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操作流程如下:由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的项目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因“同城转账”不能及时到账,投标人在缴款时尽量不要采用“同城转账”方式;缴款之后请各投标人在“象山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未按上述规定缴纳的作未响应招标文件处理。缴纳后投标人不必到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
形式2:保单(单次)
保单出具单位:①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公司,联系人:余苏娅,联系电话:13586880036;②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公司,联系人:董旭,联系电话:13685869928;③宁波五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人:张晶晶,联系电话***
均采用线上操作,操作流程如下:由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的项目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自行选择“线上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行选择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保单保费的收取标准:保费以投标保证金的0.3%收取,最低收费500元),各投标人必须以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的资金办理保单,(保单办理成功之后,请各投标人在“象山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保单缴纳到账情况,且自行联系保单公司确认。
注意事项:
1、保证金缴纳方式选择之后不能做撤回修改;
2、每家都要根据各自项目缴纳说明单自行缴纳;
3、保险保单线上缴纳具体操作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黄琳茹(0574-65733566),余苏娅(13586880036),董旭(13685869928),张晶晶(13857414931)。
6.2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0月0日17: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因保单生效时间为00:00,所以保单办理的截止时间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
6.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中汇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月0日0时0分,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
方式一:现场递交。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联系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盛素素),联系电话***
方式二:邮寄递交。
投标人通过邮寄的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投递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收件人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盛素素),联系电话***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海峡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象山县兴盛路237号 地 址:***
邮 编: 315700 邮 编:315700
联 系 人: 鲍志成 联 系 人***
电 话: 13486065000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