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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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5.06 |
招标代理: | 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受****绿莲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该单位的荷花荡景区观光车、电瓶等设施采购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招标项目名称 二、项目名称:荷花荡景区观光车、电瓶等设施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三、项目简要说明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 |
受江苏金湖绿莲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该单位的荷花荡景区观光车、电瓶等设施采购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招标项目名称
二、项目名称:荷花荡景区观光车、电瓶等设施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三、项目简要说明及最高限价
1、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陆拾陆万陆仟叁佰贰拾元整(¥:66.632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2、项目简要说明: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1 |
18座观光火车 |
详见采购需求 |
辆 |
6 |
2 |
部门警用代步车 |
详见采购需求 |
辆 |
1 |
3 |
动力组蓄电 |
6V 230Ah/20hr,必须配套原营运专用设备使用 |
组 |
7 |
3、付款办法:1、经现场初步验收合格后,发货前付总价款的50%;2、货到验收合格后再付40%;余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4、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天内供货完成;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价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提供承诺书);
(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提供承诺书,格式后附);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
3、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印章齐全):
(1)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的书面承诺;
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4、报价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
五、磋商文件发布信息
在金湖县人民政府网上直接下载并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如果投标人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请将投标确认函的电子扫描件(加盖单位红章)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月珠、邮箱:20679011@qq.com、电话:***
凡已发送投标确认函的供应商因故未能参与现场投标的,需将取消参与投标的书面情况说明在开标时间前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20679011@qq.com、电话:***
注:如果潜在投标人未按要求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在招标文件发布期间如磋商文件有所更正或修改而代理机构因没有收到确认函以及所留联系方式***
投标人在有效时间内未至代理公司报名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递交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开标前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并原封退回。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投标人按上述要求递交了“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后由代理公司通过邮箱发送至投标人递交“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的邮箱。
磋商文件材料费:300元(开标现场缴纳)
七、磋商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5月6日下午15:00;
磋商时间:2021年5月6日下午15:00;
磋商方式:供应商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现场开标。
磋商地点:金湖县印象旅游城111#楼208室。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人:徐庆宏 联系电话***
(2)开评标现场联系人:张月珠 联系电话***
(3)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月珠 联系电话***
(4)代理机构地址:***
九、本次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本次项目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4000.00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网银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账户汇到指定的帐户。
开户银行为: 江苏金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208311701201000069471
单位名称: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金湖分公司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在询价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若因投标人或银行问题造成保证金入账迟缓,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投标保证金将不符合要求按废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也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随磋商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十、其他事项:
(1)招标代理(下称代理人):采购人委托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磋商的相关事宜。
(2)招标代理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货物类标准的66%作为本次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本项目由采购代理机构协助采购人完成此项目,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交纳服务费,此费用须包含在报价中,无须单独列项计取。
(3)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察,各投标供应商自行勘察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