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25 |
---|---|
截止日期: | 2021.05.25 |
招标代理: | 吉林省万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雾露街西地块七条路道路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长二发改[****]***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
关键词: | 道路 街 路 |
招标编号:A320582000100636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二道区雾露街西地块七条路道路工程已由长春市二道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二发改[2020]17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雾露街西地块七条路道路工程。
2.2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主要建设道路、排水、桥梁、交通、绿化、照明工程。本工程包含七条路,分别为香卓路、香友大街、香府大路、香府北路、雾雨大街、雾雨西街和雾露街。(1).香卓路,道路长1564.04米,道路红线宽度20米;(2).香友大街,道路长546.15米,道路红线宽度25米;(3).香府大路,道路长1224.23米,道路红线宽度24米;(4).香府北路,道路长1073.85米,道路红线宽度20米;(5).雾雨大街,道路长804.40米,道路红线宽度28米;(6).雾雨西街,道路长500.00米,道路红线宽度20米;(7).雾露街,道路长819.15米,道路红线宽度24米。七条路均为新建,道路总长6531.82米,车行道总面积78987.8平方米,绿化带总面积15170.74平方米,非机动车道总面积21273.13平方米,人行道总面积30928.95平方米,桥梁总面积2095平方米,雨水管线d500mm-d2000mm总长6635.8米,污水管线d500mm-d800mm总长6525.8米。本项目设计内容附属工程包括新建单臂路灯、观臂路灯、中杆灯、行道树、交通标线、智能交通等。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4 建设地点: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内,香卓路工程起点香友大街,终点为雾露街;香友大街起点香卓路,终点为东吉林大路;香府大路起点香卓路,终点为雾露街;香府北路起点香卓路,终点为雾露街;雾雨大街起点香卓路,终点为东吉林大路;雾雨西街起点香友大街,终点香府北路;雾露街起点香卓路,终点东吉林大路。
2.5 计划工期:2021年6月3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 招标控制价:17533.128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项目经理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提供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陆“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
3.3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2018年至今)具有至少一项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最低资质等级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建筑企业,投标时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不作为否决条件。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 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诚信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7年-2019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外省入吉企业应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投标单位只能授权 1 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3.11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2020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1年4月25日8时30分至2021年4月29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