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教育教学活动需要,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就学校参加大型活动的相关人员的化妆服务进行比选,根据相关要求,学校将实行公开比选,欢迎有资质的单位来报名参加比选。
一、比选要求:
凡参加比选的单位,须分别缴纳伍仟元(5000元)的保证金,比选结束后,中选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到学校签订合同,如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按照有关规定,学校不退还保证金,中选单位签订合同后,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选单位,学校将在比选结束后退还其保证金。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服务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此次比选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本项目参加比选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注:①联合体投标单位个数不能超过2家;②需要明确联合体成员的名单以及承担合同的份额)。
三、报名及索取比选文件:
1、报名时间:有意参加本项目比选的企业,自2021年4月25日至2021年4月29日18:00止,到学校德育科(敬业楼104)交资质材料并报名。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见附件一。
2、比选单位取得参加比选资格后,须于2021年5月6日9:00前,将参加比选的相关资料密封并加盖公章后交到我校敬业楼104办公室。
3、比选时间为2021年5月6日9:00开始,请参加比选的单位务必提前到场。
4、比选地点:学校图书馆一楼会议室。
四、评选办法及要求:
1、报价要求:实行一次性报价;
2、中选方式:综合得分最高者中选;
3、提供5份本单位的业绩等相关简介;
4、提供一份费用报价单并密封完整;
5、参加比选的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非法人本人参加比选的,请出示企业法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五、合同的签订:
1、中选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到学校签订合同,如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的,将示为自动放弃,按照有关规定,学校不退还保证金,中选单位一经与学校签订合同后,在合同有效期内,必须按照中选价格、及时的提供比选文件中学校所需的所有化妆服务等,如果由于中选单位无法提供相关化妆服务等给学校造成的损失,学校将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
2、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在合同到期前30天,双方通过协商,均认为可以继续合作,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可以续签一年合同。
六、付款方式、时间:一学期结一次费用,中选单位开具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学校通过对公转账的形式支付相关费用(拒绝委托转账)。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攀枝花市第三高级中学校
地 址:攀枝花市东区学苑路一号
联系人:甘老师 电话:***
攀枝花市第三高级中学校
二O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