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巴南区“雪亮工程”建设项目已建成了视频图像共享总平台、视频接入平台、业务应用平台和视频会议系统等基础设施,完成了全区325个综治中心的业务系统和视频会议系统建设。目前新设立了龙洲湾街道龙锦社区和龙辉社区、鱼洞街道箭河社区和鱼轻路社区、李家沱街道龙家湾社区和宝盖寺社区、花溪街道荷花坪社区和狮子坪社区、南泉街道金鹿角社区和福鹿社区、界石镇富城社区、木洞镇金银桥共12个社区居委会,为保证综治业务正常开展,急需采购业务系统设施设备,接入现当前“雪亮工程”业务系统,达到村居综治中心使用要求。
(二)采购范围
所有设施设备能接入现目前“雪亮工程”业务系统,达到使用要求。另包含全部设备三年原厂质保、运维服务及建成后一年网络租用费。
(三)建设内容
1.界石镇富城社区按示范村居标准建设,配置2×2LCD拼接屏和高标准配套设备。
2. 其他11个社区按普通村居标准建设,配置65寸液晶电视和相关配套设备。
所有设备性能参数要求与全区其他301个村居保持一致,详细技术方案见附件(所需业务电脑另行采购)。
(四)采购工程量清单
详见附件
(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3年的免费质保期和运维期,对本次项目所涉及的设备故障免费上门维修及更换。
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3、安全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安全规范标准。
(六)总体要求
1、投标供应商需对技术参数逐一应答,技术参数中指出需要提供检验机构证明材料佐证的,应按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2、中标供应商需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保修及售后服务等一系列工作。
3、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需保证真实有效。采购人在本次招标过程中或合同签订后,有权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其他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没收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投标人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①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资料不真实或过有效期的。
②有行贿、受贿行为或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的(政府采购法有规定的,依照政府采购法处理)。
③投标单位或其法人代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政府采购法有规定的,依照政府采购法处理)。
4、投标供应商未在合同约定工期内完成安装、调试及培训的,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并追究投标人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5、投标供应商提供产品与投标文件或合同要求不符的、以次充好的、质量不达要求的以及不能正常使用的,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并追究投标人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七) 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包含:项目所需的硬件、软件部署、系统集成、售后服务和培训相关直接费、间接费及完成本项目保持系统正常运行所需要的一切费用。投标供应商应认真评估方案,确保本次安装的所有设备能接入原系统正常使用。漏报、少报设备或费用皆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允许1家中选;
上传响应文件: 是
供应商数量: 若供应商参与数量不足3家,则采购失败,需重新组织采购。
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异议处理项: 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400-660-7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