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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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4.29 |
招标业主: | 金华市中心医院 |
招标代理: | 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液氧站基础工程(重新招标)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委托************为招标代理机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预算约*万元人民币,已落实*** |
关键词: | 医院 |
1、招标条件:
金华市中心医院液氧站基础工程(重新招标)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金华市中心医院,委托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工程预算约9万元人民币,已落实100%,并承诺不拖欠工程款;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
2.2招标范围:主要包含医院液氧站基础工程等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控制价,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3工程建设地点:金华市中心医院;
2.4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的注册建造师;报名结束后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
3.3开标当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
3.4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
3.5 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或处罚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
3.6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
3.7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在金华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失信一类“黑名单”内;
3.8《金华市建筑业企业信息表》;
3.9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3、3.4、3.5、3.6、3.7这五条要求的承诺书。
4、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法人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企业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无需原件);
(3)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项目负责人***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金华市建筑业企业信息表》;
(6)按本招标公告第3.9条中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5、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报名时间:2021年4月25日— 2021年4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 11:00 时,下午 14:00 时— 16:00 时(北京时间)。
7、报名地点:金华市李渔路1103号A座9楼招标代理部。
8、投标人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华市中心医院
代理机构: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办公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传真:***
邮政编码:321000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