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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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4.28 |
地 区: | 长春市 |
内 容: | **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对XLC-*(科技城) 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地上物实施征收。为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 |
关键词: | 资产评估 |
一、评估区域:玉潭镇建国村东烧锅屯赵占瑜、张占国、王力、等30户,具体以项目用地边界为准。
二、评估户数:民宅26户,工企4户,最终数据以出具评估报告实际发生为准。
三、报名条件:
1、已入驻长春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
2、具备苗木评估相关资质;
四、报名提交材料:
1.评估机构报名表纸质版(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资产估价师证书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且需至少两名对征收项目全程跟踪);
6.资产估价师人才服务中心托管人事档案证明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7.承诺书(资产估价师承诺如遇依法应当回避事项及时主动回避);
8企业业绩情况、估价师执业情况等相关文件。
9.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名时间:2021年4月25日-2021年4月28日上午9:00-下午4:00。
六、报名地点:长春市南关区玉潭镇人民政府(建国村庙西屯)
七、报名方式
需当面提交报名材料,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八、工作要求:
有下列情形的,征收单位有权解除项目委托合同,未签订合同的,征收单位有权判定其入选无效,同时将被列入净月高新区征收工作黑名单,今后不再接受其征收项目报名:
1.评估机构无正当理由拒不在征收单位限定的期限内签订项目委托合同的;
2.评估机构未按照征收单位的要求参与公证抽取评估机构等程序的;
3.评估机构未按照评估单位的要求及时完成工作,出具评估报告(含预评估报告),对征收工作造成延误的;
4.评估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出具虚假报告的;
九、评估机构应在提交报名材料的同时,出具履约承诺书。
联系部门:长春市南关区玉潭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附件:资产评估机构报名表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