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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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5.07 |
地 区: | 安徽省 |
内 容: | **原*水厂房屋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原*水厂位于*环**路农贸*场建设项目红线范围内,由*征收办批准实施征收,已具备房屋拆除招标条件,现对原水厂所属的房屋拆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原*水厂房屋拆除工程 *.项目地点:环**路原水厂所属范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水厂 |
南陵原县水厂房屋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陵原县水厂位于县环城东路农贸市场建设项目红线范围内,由县征收办批准实施征收,已具备房屋拆除招标条件,现对原水厂所属的房屋拆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原县水厂房屋拆除工程
2.项目地点:环城东路原水厂所属范围
3.招标内容:原县水厂围墙范围内的房屋,具体面积以征收协议为准。投标人见到本公告后可自行到施工现场勘察。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拆除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贰级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配套服务能力和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
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4月25日—5月6日上班时间到籍山镇人民政府招标办公室报名并领取相关资料。资料费2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5月7日15:00时。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籍山镇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须在投标截止日前缴入指定帐户,开标截止时间前资金未缴到指定帐户的投标概不受理。未中标的7日内退还,不计利息;中标的转为履约保证金,拆除工程验收合格后退还。
开户单位名称:南陵县会计结算中心籍山镇分中心
开户银行:南陵县农商行利民路支行
账号:20000038562310300000139
七、发布公告
本次招标公告在籍山镇先锋网发布,并同时镇政府公示栏和拆除现场张贴公示。
八、联系方式
南陵县籍山镇人民政府招标办负责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招标办位于籍山镇政府大楼五楼(5008室),联系人陈岭峰,联系电话***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