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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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5.21 |
招标代理: | 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大**景区功能完善房车自驾营地工程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景区功能完善房车自驾营地工程已由***行政审批局以徐行审投备〔****〕**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
大龙湖景区功能完善房车自驾营地工程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大龙湖景区功能完善房车自驾营地工程已由徐州市行政审批局以徐行审投备〔2021〕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景观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云龙区大龙湖西侧,天目路与经16路交叉口东北角和西北角
2.1.2建设规模:建设房车营地景观绿化、景观照明、给排水、营地道路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1056万元
2.1.4工期要求:70日历天
2.1.5 其他:本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建设房车营地景观绿化、景观照明、给排水、营地道路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
3.3 项目负责人***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7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3.8投标申请人所用资质不得存在核查结果不合格的情形【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 4月25日至2021年5月21日10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10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xzggzy.com.cn) 上发布。
9.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10. 其他:
10.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 投标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的配备在投标阶段不需明确,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执行。 11. 联系方式***招标人:徐州市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新城区 地 址:徐州市云龙区淮海文博园16号楼
邮 编: 221000 邮 编: 221000
联 系 人:王峰 联 系人***
电 话:0516-83876882 电 话:0516-85743599
2021年4月25日
招标文件正文.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