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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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安庆市 |
内 容: | *******年*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抽检服务项目(第二包)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名称:*******年*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抽检服务项目(第二包)(CG-AQ-****-*** AQZB-****-****)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名称:安庆市2021年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抽检服务项目(第二包)(CG-AQ-2021-191 AQZB-2021-0236)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安庆市2021年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抽检服务共计60批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5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安庆市2021年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的产品多、检验项目覆盖面广、专业技术要求高、标准性强,为保质保量地完成安庆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由皖西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提供服务,具体理由如下: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督抽查和质量监测的检验工作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2、本年度产品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任务要与市委、市政府以及国家、省市场监管局布置的专项抽查和联动抽查相结合开展,由于上级布置的专项任务往往特别紧急、周期短,需要快速予以响应。3、本年度产品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任务要与企业后处理整改、双随机检查和工业生产许可证企业证后监管工作相结合,承检机构要派专家配合安庆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有关工作。4、安庆市纤维检验所近5年来都圆满完成了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工作,对安庆市的产品质量抽查工作有着丰富的经验,熟悉本地企业的分布、产品的布局。在疫情大环境下,由原承接主体单位安庆市纤维检验所继续实施,更加有利于监督抽查的开展、推进和完成。5、鉴于上述原因,论证专家组一致认为,本项目属于具有特殊要求的公共服务项目,需要向特定承接主体采购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同意本项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安庆市纤维检验所购买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安庆市纤维检验所
地址:***
三、公示期限
2021年4月25日8时00分至2021年4月30日17时30分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杨安民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名 称:安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江冬青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