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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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委托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空调设备维保项目(磋商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招标编号:HXZC-**** |
关键词: | 空调 |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浦口区税务局(委托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浦口区税务局空调设备维保项目(磋商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1、招标编号:HXZC-2021041010
2、项目内容: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浦口区税务局龙华路17号、龙华路13号办公区,桥林税务所、汤泉税务所空调设备维保服务。
项目预算:5.7万元/年,最终报价超过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3.1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其他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招标人根据磋商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3.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2)凡为磋商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4、欢迎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
4.1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华厦专区(http://huaxia.etrading.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售价(含平台下载服务费):355元,售后不退。
(3)下载者须前往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采购项目。
(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需在投标报名时,在平台提交“发票信息”附件。采购文件费用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联系人及电话:***
(5)供应商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期间若遇到技术方面的问题,请联系平台咨询电话:***
4.2供应商报名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人***
(2)联系电话***
5、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招标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招标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6、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7、磋商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本项目无需缴纳保证金。
8、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9、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1年5月11日9时10分;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5月11日9时30分。
10、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不接受传真、邮寄):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81号金源大厦17层1718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专家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11、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址:***
1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 编:210009
邮 箱:HXZC01@126.com
13、发布媒体
13.1本磋商公告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13.2若有关本次招标人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请各供应商领取本次磋商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按磋商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提交响应文件。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