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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AGL210011-02SG |
1. 招标条件 |
南京新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五佰村垃圾站平移改造项目施工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鼓发改发[2021]1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963.24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963.24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
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 标段名称:施工 |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鼓楼区 |
2.3 工程类型: 小型工程 |
2.4 建设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 |
2.5 结构类型: 其他 |
2.6 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 |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402.30万元 |
2.8 招标内容: 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 |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该项目位于鼓楼区幕府山街道,五佰村路与规划路交汇处,东至五佰村路、南至规划道路,拟用地面积约505平方米,项目具体占地面积及四至边界由规划资源部门核定。 |
2.10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244 m2;建筑物层数:1 层;其中地上层数:0 层;其中地下层数:0 层;建筑物高度:1.8 m;其中地下室面积:0 m2;造价:402.3 万元;单体最大建筑面积:184 m2;幢数:0 幢;钢结构跨度:0 m;重量:0 吨。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
4.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5-7 |
5. 资格审查办法 |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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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5)项目负责人*** |
a. 项目负责人*** |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
c. 项目负责人*** |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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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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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评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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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10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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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4月23日11时22分到 2021年4月29日11时22分为止 |
8.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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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5、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0年10月-2021年3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提供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提供材料中出现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 8.6、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8.7、项目负责人*** (1)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2)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8、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8.9、在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 8.10、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如遇国家、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8.11、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8.12、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13、根据《关于暂停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公告》[2021]第4号文,根据省疫情防控要求,经研究,暂停我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线下继续教育。对暂停期间到期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其有效期顺延至2021年5月31日。恢复线下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时间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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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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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南京市下关区姜家园6号 |
地 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文景路61号创芯汇3栋605 |
邮 编:210000 |
邮 编:210000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罗琴 |
电 话:/ |
电 话:18652907022 |
传 真:/ |
传 真:025-58467001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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