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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香樟移植工程

信息发布日期:2021.04.23 标签: 江西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1.04.23
截止日期:2021.04.28
招标代理:江西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江西省
内 容: ***城*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年度香樟移植工程公开摇选公告 饶城投公开摇选 ************受***城*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其司****年度香樟移植工程采用公开摇选选定选定一家服务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城*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
 
招标公告正文

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度香樟移植工程公开摇选公告

饶城投公开摇选

江西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其司2021年度香樟移植工程采用公开摇选选定选定一家服务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香樟移植工程

2、项目地点:上饶市信州区、广信区

3、服务期:2021年5月至2022年12月31日

4、移植范围: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香樟移植工程。

5、香樟移植费:暂定150万元,根据实际移植数量据实结算,收费标准执行饶城投字【2019】185号文。

6、公告公示期: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4月27日

7、香樟移植服务要求:

(1)中标人须提供香樟移植场地及负责办理樟树移植报批手续,招标人协助提供所需文件资料。移植批复后,中标人应严格按照采集证上的规格、数量进行采集。中标人认真做好樟树采集移栽工作,采集移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采集要求进行。中标人保证采集过程不毁坏、不漏移樟树,如有违规采集,毁坏樟树,造成后果,需追究的法律及经济责任全部由中标人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 204 号发布,第687号修正)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采集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该项目采集的树种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故投标企业中标后签合同前必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采集证。

(2)中标人在移植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中标人在施工中不得损坏现有市政管网及其他设施,如有造成损坏,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在樟树移植过程中,涉及需与属地政府协调的相关事宜,均由中标人自行协调解决。

(3)香樟移植基地的土壤性质应符合香樟的生长习性,不得为水塘淤泥等;基地土地性质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不得有擅自占用耕地、基本农田等违法行为。因此所造成的一切纠纷和法律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樟树移植一年后核对成活率,移植成活率均须达到95%以上,樟树在养护期内要随时接受有关监督部门的现场抽查,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林业部门要求和行业相关标准进行规范移植,若造成樟树受损或灭失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5)香樟移植基地由中标人提供,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移植一年后,成活率由招标人负责确认、考核,所需移栽樟树的位置、时间需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进行移植作业。香樟移植到基地后,因招标人原因或基地所在地政策变化引起的香樟二次移植、起挖、运输、栽植、养护等凡涉及有关香樟移植培育至成苗出售期间的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全权负责。

香樟移植前,中标人需编制移植方案供招标人审定,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截枝、截杆等。

(6)香樟移植到基地后,由招标人负责香樟的编码、建立台账工作,中标人积极配合。香樟移植到基地后,中标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擅自二次移植、使用、销售,期间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使用,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扰招标人进入基地查巡查苗木;香樟所有权、使用权均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移植后的香樟进行销售,销售所产生的收益的50%作为中标人苗木基地租赁、樟树管养、起挖、吊装等相关香樟移植营养期所有费用的补偿。

二、投标单位的要求及开标会需递交的材料(原件备查)

凡符合以下要求的投标单位均可参加公开摇选:

1、报名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报名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离上饶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大楼)所在地30KM以内的香樟移植基地,基地总面积须达到100亩及以上,总面积数可由多个基地面积汇总得出(基地证明材料:①提供距离上饶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大楼)所在地30KM以内路线打表截图,以便佐证。②提供明确基地面积的相关合同,面积总数须达到100亩及以上,不限于一个合同。)

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开标当月前六个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并签署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分工,各成员均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附件)。

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开公开摇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上述活动。

2、以上材料需提供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原件备查。若报名申请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的,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

三、投标报价及履约保证金

1、香樟移植费:暂定150万元,根据实际移植数量据实结算,收费标准执行饶城投字【2019】185号文,具体如下:

香樟移植收费标准

规格

单位

标准

Ф5cm—Ф10cm

100元/株

Ф10cm—Ф20cm

400元/株

Ф20cm—Ф30cm

600元/株

Ф30cm—Ф40cm

900元/株

Ф40cm—Ф50cm

1350元/株

Ф50cm以上

特事特议

注:1、以上费用标准含栽植场地租赁费、起挖费用、运输费用、栽植费用、后期养护费用等一切和项目相关费用,不分起苗、栽植地的土壤类别和场地租赁类别,如需栽植场地租赁费则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不含建设单位办理的林地调查、测绘、林地可研报批等前期费用)。2、表中香樟不按丛生、高度、冠幅另外计费。3、表中规格一栏数字下限为不含,上限为含,均按胸径大小计算。4、香樟移植到基地后,苗木基地租赁、起挖、运输、栽植、养护等凡涉及有关香樟移植培育至成苗出售期间的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企业全权负责。

2、付款方式:(1)按项目(批次)、按年度支付。根据各移植点的实际移植量确定项目(批次)付款,批次付款按项目(批次)实际移植量的40%支付移植费用,预留10%作为香樟成活率保证金,成活率保证金视按香樟移植一年后成活率考核结果,据实支付。(2)香樟成活率保证金支付方式:每个项目(批次)香樟移植费用的10%作为香樟成活率保证金。如移植一年后成移植活率低于70%,没收保证金;成活率在70%~80%(含70%),招标人支付保证金50%;成活率在80%~95%(含95%),退回保证金70%;成活率高于95%(含95%),退回全部保证金。

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实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3%。中标人接到中标人通知书后7天内将履约保证金从招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提交履约保证金账户: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账号 793900004010909/开户行:招商银行上饶分行;中标人未按时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将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

4、履约保证金的返还方式:合同服务期满后28天(日历天)后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若中标单位提交银行履约保函,保函期限为合同服务期满后28天内一直有效。如移植一年后成移植活率低于70%,则扣除中标方履约保证金。

四、公开摇选流程

招标人定于2021年4月28日9:00分,在上饶市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公开摇选活动,所有参加的报名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上述资料、证件原件出席本次发包会,(报名申请人提供的证书材料一律当场、当时、当众出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采取公开摇选形式确定中标人(按申请人签到顺序编号,申请人签到序号即为本次开标会公开摇选序号),由招标人公开摇选五个编号确定五名入围人选,再由评标委员会对五名入围人选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如有查验不合格的补足五名入围人选(按最终实际家数),最后由招标人公开摇选一名作为第一中标人排序人(即中标人)。并根据抽取结果发出中标通知书。

五、其他要求

(一)本项目在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rcq.com/、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iangxi.gov.cn/web/及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网http://www.jxsrct.com/进行公告。

(二)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各投标单位根据本项目设置的截止日期前交纳保证金并到账。保证金必须按本项目规定的金额汇款或转账。

2、保证金应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网银、电汇、支票等银行转帐的形式交纳(不接受以现金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并在银行票据上注明项目名称。

3、投标保证金:10000元并于2021年4月27日14时前到达以下指定账户。

帐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

帐号:2031 0309 0000 0295 64

注:(1)投标保证金进帐凭证应注明用途、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现场查对核实(若因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未备注项目名称、用途而导致无法进行现场核查的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以收款人银行实际到帐为准。由于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本保证金没有及时或足额到帐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投标保证金服务费含交易服务费,本项目服务费将由中标方支付。服务费从中标人的保证金中扣除,剩余部分返还。

(4)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退还(利息按同期活期利率计算)。中标者保证金在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退回中标人(利息按同期活期利率计算)。  

七、交易服务费:交易平台费用将从成交单位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由成交单位支付。

八、招标人定于2021年4月28日9:00分,在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进行公开招标,所有参加申请的公司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持上述证件原件及材料在开标截至时间前到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纸质签到,签到完成即为报名成功,逾期不予受理。

 九、有关本项目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人联系。

 

招标人: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强     联系电话***

 

代理公司:江西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圆圆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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