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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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上海市 |
内 容: |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财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庄行综合试验站设施改造及生态长廊建设(温室改造)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中华人 |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财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庄行综合试验站设施改造及生态长廊建设(温室改造)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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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庄行综合试验站设施改造及生态长廊建设(温室改造)
2、招标编号:SHXM-00-20210422-059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招2021-0543 )
3、预算编号:00-21-2095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工程主要为连栋温室改造,详见采购需求和报价清单。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50日历天(实际开工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1496500.00元(国库资金:14965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0、最高限价:1496500.00元
11、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实际开工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12、项目联系人***
13、电话:***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1-04-23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04-27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old.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1年4月23日16时00分至2021年4月29日16时00分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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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1-05-07 15: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1年5月7日15时00分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1319号15楼
2、磋商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1319号15楼。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网上解密的相关设备(CA证书、笔记本电脑及无线网络等)(采购代理机构将免费提供无线网络,但对其稳定性不负责任,建议供应商自行携带相关设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售价800元)。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注: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财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奉贤区金齐路1000号 地址:***
邮编: 201403 邮编: 200050
联系人: 孙斌 联系人***
电话: 021-62202149 电话:***
传真: /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