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期限:按实际天数计算(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3日至2021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5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新迪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投标报名和采购文件下载。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投标文件的按照响应/投标文件无效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本项目共分2个合同包,投标人不能兼投。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化工园区空气自动监测站点运行维护
预算金额:1,126,200.00元/年
最高限价:3,085.21元/日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常规空气自动监测站点运行维护
预算金额:1,610,000.00元/年
最高限价:4,411.00元/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新迪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交通银行沈阳北站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新迪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账号: 2111112100181700868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